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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基礎知識(三十)
2024年06月08日14:54 來源:宿遷市教育局
一、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89條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二、什么是抵押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4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對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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