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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基礎知識(二十二)
2024年04月10日15:05 來源:宿遷市教育局
一、什么是相鄰關系?如何處理?
相鄰關系,指相鄰近的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間,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支配力與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排他力相互沖突時,為調和其沖突以謀求共同利益,而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88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二、什么是共有?
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對同一物享有所有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97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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