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創新為民協商制度 促進社會治理工作
2019年11月05日08:26 來源:宿遷市廣播電視臺
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今年,宿遷市充分發揮政協職能,積極探索“黨委領導、政協搭臺、鄉賢參與”的為民協商機制,走出了協商為民的新路子。
耿龍路,是宿城區耿車鎮劉圩村村民進城入鎮的必經小路,而沒有路燈的耿龍路,卻一直困擾村民。今年,劉圩村的鄉賢代表王慧的一次回家走訪,讓這件事有了轉機。
宿城區劉圩村村鄉賢代表王慧:“把這個問題上報給村里面,然后沒有幾天村里就給我回復,然后決定上會。討論了一下午,我們討論的結果就是一致認為應該安裝(路燈)。沒過多久,我們就多方籌集資金,一起把這個事做實了。”
在村、鎮兩級鄉賢理事會的共同推動下,僅僅一個多月,耿龍路上的路燈終于安裝到位。路燈亮了,村民舒心了。
耿龍路的路燈、西城家園的健身廣場、大眾村的田園綠地景觀提升……耿車鎮黨委、村居黨組織先后審議確定協商議題12個。從今年7月起,市政協組織在耿車鎮率先探索“為民協商試點”工作,實踐總結了“協商365耿車工作法”。讓“群眾出題、鄉賢薦題、組織定題”,通過現場協商、評議協商等六種協商方式,全力打造市、縣、鎮、村四級聯動的為民協商平臺。
市政協副主席、市鄉賢協會顧問華志明:“我們政協最近正在組織全市為民協商網絡體系的建設,在鎮村這一級,我們準備在鎮建立為民協商工作站,在村建立為民協商聯系點。在年底全面地來推廣推進我們為民協商工作。”
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宿遷政協充分發揮“民主協商”的制度優勢,延伸和創新協商機制在基層治理的應用,積極搭建為民協商工作站、聯系點,建立協商議題產生、協商工作組織、協商成果監督落實三項機制,宿遷探索形成的體系完備、清晰明了、行之有效的協商為民工作制度。
江蘇省政協委員、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閔學勤:“365工作法當中,提議協商的題都是來自老百姓,第二才輪到鄉賢薦題,最后才輪到組織薦題,這個倒三角把百姓放在心中,百姓是第一位,真正體現了為民協商。”
南京農業大學人文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季中揚:“宿遷這個為民協商工作最大的亮點是將政協工作與鄉賢工作相結合。宿遷有1500多個鄉賢理事會、鄉賢工作室,可以解決政協深入到鎮鄉兩級一個通道、一個途徑。”
一項工作好不好,評判權在群眾手中。試點工作開展以來,耿車鎮村共就12件民生實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落實到位,當地村民們把心聲寫進唱詞,通過傳統的蘇北大鼓唱出了心中的喜悅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