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品牌”催生了系列山寨酒,假酒的市場亂象,目前維護品牌形象仍是一場“攻堅戰”,業內人士表示需要建立源頭審核機制,更需要行業從業者團結自律。
近日,澳大利亞太平洋酒業發來一則聲明,聲明稱:“近期在中國市場發現產品標簽元素明顯盜用某大牌,并冒用澳大利亞太平洋酒業生產信息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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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圖例的奔富尼澳 Bin929紅葡萄酒并產澳利亞太平洋酒業,卻在背標上冒?太平洋酒業之名為產商,條碼也并使了 GS1 機構分配給太平洋酒業的條碼。
2. 圖例的奔富繽致系列冒 GS1 機構分配給澳大利亞太平洋酒業的條形碼,酒標卻未經過太平洋酒業的授權,且英背標上標注為 Pacific Wine, Pacific Vintners。
3. 圖例三奔富壹號西拉紅冒了 GS1 機構分配給澳大利亞太平洋酒業的條形碼,酒標卻未經過太平洋酒業的授權。
“大品牌”催生的市場亂象
隨著中國葡萄酒尤其是進口酒市場的快速發展,同時大眾消費群體更是不斷崛起,葡萄酒已經成為主動需求型商品,由此也帶來了一個行業在發展過程中凸顯的問題:傍名牌、擦邊球產品也“活躍”在市場上。
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說:“前兩年法國酒是被最多抄襲和模仿的對象,尤其是開口必談五大名莊的時候。大家一定還記得被傍名牌最多的是哪個品牌嗎?對,沒錯,就是拉菲。現在,傍名牌、偽造產地、虛標高價,已成為仿冒知名品牌葡萄酒的三大套路:標榜為‘拉菲’、‘奔富’的名莊酒可能產自無名小莊;一些標注‘原瓶進口’的葡萄酒實際上卻是國內生產;‘掃一掃’動輒上千元的高檔葡萄酒,實際售價僅幾十元……但近兩年大家都學聰明了,太大牌的產品‘不好操作’,于是乎,一些別有用心的商家把矛頭轉向了澳大利亞等新世界國家的葡萄酒。”
究其原因,不難發現,澳洲酒近兩年迎來了快速發展期: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3月為止的12個月內,澳大利亞葡萄酒對中國大陸出口額的增長呈現持續上升態勢,出口額增長了64%,達到了9.32億澳元,出口量增長了57%,達到1.71億升,均價為5.44澳元每升。
事實上,除了消費需求帶來的增長,澳洲一些新世界國家對品牌打造以及監管環境的相對寬松也給了一些產品打“擦邊球”的機會。“樹大易招風,人紅是非多”,在調查過程中,一些澳洲的生產廠商對記者說:“現在確實有很多中國的生產廠家冒用國外廠家的公司名和條形碼生產或銷售葡萄酒,還有一些利用一些大品牌產品的市場影響力,打擦邊球,比如大家都比較熟悉的奔富、黃尾袋鼠等。”
維護品牌形象仍是一場“攻堅戰”
近年來,關于假冒名牌、打擦邊球等現象屢見不鮮。甚至在7月19日,生產名為“Dalefold Wine”的、由中國公司持有的澳大利亞葡萄酒企業因生產其外觀極其類似Penfolds的葡萄酒,被澳洲葡萄酒管理局吊銷出口葡萄酒類產品的執照。成為澳管局推出全新葡萄酒出口管理規定后,第一起被公之于眾、因生產“擦邊球”葡萄酒而吊銷出口執照的案例……
在采訪過程中,一些葡萄酒老板對記者說:“公然仿用知名企業商標的情況很普遍,主要還是由于消費者不懂,不了解,卻對這些產品趨之若鶩造成的。”還提供了一張圖片,背標顯示為“佰富82加本納西拉干紅葡萄酒”,英文名稱與penfolds近似,生產商疑似為某知名上市企業。
這些亂象直接導致消費者在購買葡萄酒的過程中,提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這酒是真是假?”
對此,一位廣東的酒商對記者說:“廣東作為較早起步的市場之一,這些年經歷了很多這些亂象,說實話一言難盡。葡萄酒不是個賺快錢的行業,大多數酒商還是依靠認真運營、推廣去做市場,艱難又需要堅持,如果大家都想著依靠這種手段去竊取成績,不僅品牌的建設之路更加難走,整個行業會更加舉步維艱。”
建立源頭審核機制,更需要行業從業者團結自律
一邊是強大的市場需求,一邊是層出不窮的傍名牌、擦邊球產品,這種亂象到底應該如何遏制?在采訪中,澳大利亞太平洋酒業CEO楊冠鵬先生對記者說:“據了解,澳洲相關職能部門以及各大品牌商不斷加大對品牌的維護力度,包括之前發布的2018年澳洲葡萄酒條例也在今年4月1日開始生效。新條例規定,從澳洲出口的葡萄酒或葡萄產品將必須滿足以下要求:一是所有出口的產品需遵守澳大利亞的葡萄酒生產與標簽相關條例;二是需持有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簽發的出口許可證;三是澳大利亞葡萄酒管理局將對企業出口時的裝船以及船上的貨物進行監管。這使很多之前可以出口的擦邊球,變得無法出口。但要滿足大量的市場需求,部分商家把目標放在了國內罐裝或者貼標上面。”
記者曾于上周在深圳對富邑葡萄酒集團亞洲董事總經理Peter Dixon(狄勝)先生進行采訪時談到了這一問題,狄勝先生明確表示:“2018年工作重心之一就是堅決打擊擦邊球產品。我們有一個專屬的知識產權團隊做品牌維護,希望能夠從源頭進行打擊,阻止這種仿冒品出口到別的國家和市場。”
而上海卡聶高董事長林小芬女士則表示:市場所充斥的假貨以及打假成本高昂是行業集中的痛點之一。那些認真做品牌的酒商不僅要面對來自各種擦邊球式的產品的沖擊,我覺得更加令人遺憾是:在面對仿冒品就是假貨的時候,往往打假的成本太高,制假販假的成本很低。假貨的問題其實由來已久,除了前幾年在電商平臺上充斥的涉嫌售假事件,傳統渠道的情況更加惡劣。正規企業在打假過程中,會遇到諸如舉證難,搜證難度大,官司曠日持久等情況,使得很多正規企業在面對假酒和假冒品牌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令“李鬼”不斷蠶食市場信任,侵害消費者利益,損害品牌信譽。
澳大利亞太平洋酒業的聲明,實際上折射出了行業在發展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們公司發現這個情況只是一個行業縮影,長期下去會傷害市場對于整個澳洲葡萄酒行業的信任。就在前幾日,最高法明確表示要嚴厲打擊惡意搶注商標行為。要發揮審判職能,加大對知名品牌的保護力度,同時嚴厲打擊不誠信的商標攀附、仿冒搭車行為,我們愿意作為先遣部隊,希望大家能夠團結起來”,楊冠鵬先生說。事實上,不僅澳洲酒,整個葡萄酒行業要在未來贏得大眾消費者,不僅需要從源頭加強監管機制,更需要行業從業者自律,共同維護利好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