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青少年沉迷網游!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時段、時長
堅決遏制沉迷
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發出
《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
先跟教育小微一起看《通知》
提出的六方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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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具體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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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各網絡游戲企業,有關行業組織:
近年來,網絡游戲行業在滿足群眾休閑娛樂需要、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時,也出現一些值得高度關注的問題,特別是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過度消費等現象,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正常學習生活造成不良影響,社會反映強烈。規范網絡游戲服務,引導網絡游戲企業切實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過度消費等行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少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促進網絡游戲繁榮健康有序發展的有效舉措。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實行網絡游戲用戶賬號實名注冊制度。所有網絡游戲用戶均須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進行游戲賬號注冊。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網絡游戲企業應建立并實施用戶實名注冊系統,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未實名注冊的新增用戶提供游戲服務。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2個月內,網絡游戲企業須要求已有用戶全部完成實名注冊,對未完成實名注冊的用戶停止提供游戲服務。對用戶提供的實名注冊信息,網絡游戲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妥善保存、保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網絡游戲企業可以對其游戲服務設置不超過1小時的游客體驗模式。在游客體驗模式下,用戶無須實名注冊,不能充值和付費消費。對使用同一硬件設備的用戶,網絡游戲企業在15天內不得重復提供游客體驗模式。
二
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時段、時長。每日22時至次日8時,網絡游戲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未成年人提供游戲服務。網絡游戲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戲服務的時長,法定節假日每日累計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累計不得超過1.5小時。
三
規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網絡游戲企業須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網絡游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游戲付費服務。同一網絡游戲企業所提供的游戲付費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
四
切實加強行業監管。本通知前述各項要求,均為網絡游戲上網出版運營的必要條件。各地出版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屬地網絡游戲企業及其網絡游戲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未落實本通知要求的網絡游戲企業,各地出版管理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直至吊銷相關許可。各地出版管理部門協調有關執法機構做好監管執法工作。
五
探索實施適齡提示制度。網絡游戲企業應從游戲內容和功能的心理接受程度、對抗激烈程度、可能引起認知混淆程度、可能導致危險模仿程度、付費消費程度等多維度綜合衡量,探索對上網出版運營的網絡游戲作出適合不同年齡段用戶的提示,并在用戶下載、注冊、登錄頁面等位置顯著標明。有關行業組織要探索實施適齡提示具體標準規范,督促網絡游戲企業落實適齡提示制度。網絡游戲企業應注意分析未成年人沉迷的成因,并及時對造成沉迷的游戲內容、功能或者規則進行修改。
六
積極引導家長、學校等社會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監護守護責任,加強對未成年人健康合理使用網絡游戲的教導,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絡游戲消費觀念和行為習慣。
七
本通知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所稱網絡游戲企業含提供網絡游戲服務的平臺。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19年10月25日
國家新聞出版署有關負責人
就《通知》有關情況
接受了記者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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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網絡游戲業發展迅速,在滿足群眾休閑娛樂需要、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時,也出現部分未成年人沉迷游戲、過度消費等一些值得高度關注的問題。這些問題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正常學習生活,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解決行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我們開展相關調研,多方聽取意見,制定具體措施,形成了本《通知》。《通知》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體現社會效益優先、未成年人保護優先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防沉迷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精準施策、靶向治療,提出了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工作要求和具體安排,明確了網絡游戲行業為未成年人提供服務應遵循的原則和規范。《通知》在集中解決突出問題基礎上,強調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履行政府監管職責,推動社會各界協同治理、有效參與,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共管共治。《通知》的制定和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網絡游戲管理,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營造風清氣朗的網絡空間,具有重要意義和切實作用。
《通知》共提出六方面舉措,
一是實行網絡游戲賬號實名注冊制度。目前,游戲用戶實名注冊方式包括手機號、微信號、身份信息等多種方式。但實際使用中,不少未成年人使用家長手機號、微信號注冊游戲賬號,導致針對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難以真正落地。為此,《通知》要求嚴格實名注冊,所有網絡游戲用戶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進行游戲賬號注冊。
二是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時段時長。規定每日22時到次日8時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游戲服務,法定節假日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5小時。具體標準主要是從合理分配未成年人日常作息時間角度提出,除去正常睡眠、學習、用餐及文體活動時間外,區分節假日和其他時間,對游戲時段時長予以限定。這一規定既是對網絡游戲企業和平臺的要求,也是對監護人履行未成年人監護義務的指導。
三是規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規定網絡游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周歲的用戶提供游戲付費服務;同一網絡游戲企業所提供的游戲付費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主要參考《民法》總則中對民事行為能力的區分,以及有關方面就家長對孩子使用網絡游戲消費限額意愿進行的抽樣調查,并適當考慮目前未成年人實際付費狀況。
四是切實加強行業監管。要求對未落實本通知要求的網絡游戲企業,各地出版管理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直至吊銷相關許可。
五是探索實施適齡提示制度。隨著網絡游戲類型越來越多樣化,在題材、內容、玩法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不適宜未成年人體驗的問題。《通知》要求網絡游戲企業從多維度綜合衡量,探索對網絡游戲予以適合不同年齡段用戶的提示,幫助未成年人、家長和老師等更好區分網絡游戲,引導未成年人更好使用網絡游戲。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適齡提示并不等同于西方的分級制度,決不允許色情、血腥、暴力、賭博等有害內容存在于面向成年人的游戲中。
六是積極引導家長、學校等社會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監護守護責任,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絡游戲消費觀念和行為習慣。沒有監護人的有效監督約束和陪伴陪護,有關制度的落實必然會大打折扣。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通知》印發后,關鍵要認真貫徹和嚴格執行,把各項規定落實到位,讓防沉迷的要求落地見效。
一是做好宣傳解讀。國家新聞出版署將通過組織研討、培訓等形式,向各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和相關企業做好闡釋解讀,組織各地各單位認真學習《通知》,準確把握相關內容和要求。
二是強化督查落實。各地各單位要統一認識,嚴格落實《通知》要求,切實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通知》明確規定各屬地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加強對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協調有關執法機構做好監管執法工作。對《通知》落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屬地管理部門要及時發現和糾正,對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告。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積極推進,不斷研究完善相關做法。目前,相關方面正抓緊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立法與修訂工作,將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要求寫入法律法規,為各項具體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同時,國家新聞出版署正與公安部對接,牽頭建設統一的身份識別系統,為游戲企業提供游戲用戶身份識別服務,以準確驗證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我們還將逐步完善和豐富身份識別系統的功能,實現跨平臺使用網絡游戲時間的數據互通,以掌握每一個未成年人跨平臺使用游戲的總時間并予以約束。隨著網絡游戲載體形式和服務方式的不斷發展變化,我們將繼續探索創新制度設計,不斷總結好經驗好做法,讓防沉迷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為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