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是指通過電話、網絡和短信方式,編造虛假信息,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打款或轉賬的犯罪行為,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種合法外衣和形式或偽造形式以達到欺騙的目的,如冒充商家公司、廠家和工作人員,偽造、冒充招工、刷單、貸款等各種形式進行詐騙。
2019年7月,李某接到來電問其要不要貸款,后對方以需要驗證金為由讓其付款,其信以為真將手機收到的驗證碼提供給對方,后發現其銀行卡內15000元被轉走,又按對方要求將15600元通過無卡存款方式存入對方提供的賬號上做流水,之后對方又以資質不夠需要漲驗證金為由再讓其付款,其按對方要求在銀行ATM機上通過無卡存款方式將15100元存入對方提供的賬號上,后對方又以錢被銀行凍結讓其付款解凍,遂發現被騙。
2019年10月,王某在家中接到自稱是快遞公司的電話,對方以事主購物快遞丟件可獲賠償為由騙得事主信任,后事主在對方要求下將自己的銀行卡賬戶、密碼及短信驗證碼全部提供給對方,其賬戶5萬余元被轉走,事主發現被騙。
警方提示:不要隨意在網絡上辦理貸款和信用卡,如不熟悉互聯網金融相關知識,應該選擇在各大銀行等正規信貸機構辦理信用卡及貸款,凡是涉及匯款、借款等問題時,一定要謹慎對待,及時與其本人聯系,認真核實清楚身份,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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