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手機等電子產品更新換代飛快,各種款式、功能層出不窮,深受廣大愛好者的追捧。然而有些年輕人受到經濟的制約,無法得到心儀的電子產品。此時二手交易平臺可解決此問題,雙方通過協商置換的方式來滿足各自的需求。但在實踐中一些不法分子卻利用這種建立在誠信基礎上的交易進行詐騙,他們發布出售或置換手機信息,當與受害者達成約定后,寄出假冒劣質產品甚至不履行約定義務寄出物品,后將受害者拉黑。
【案例回顧】
1、2019年4月22日8時30分至9時15分期間,倪某天通過二手平臺聯系犯罪嫌疑人,協商交換手機和平板電腦,倪某天將其iPad Pro和pencil通過順豐快遞寄給犯罪嫌疑人,卻收到犯罪嫌疑人寄來的一包山茶油腐乳,后發現被騙,損失價值7500元。
2、2019年4月8日9時49分,韓某報警稱其3月30日在家中通過二手網站發現一條售賣二手手機的信息,與對方聯系后,雙方協商互相置換二手手機,韓某將自己的小米mix3手機郵寄給對方后,對方卻沒將自己的手機郵寄過來,被騙手機價值約2500元左右。
3、2019年3月28日,李某陽通過二手網絡交易平臺看到有人出售蘋果X手機,遂聯系其交換手機,對方同意后,李某陽于3月28日15時,通過圓通快遞將其一部黑色三星S8寄給對方;3月31日顯示對方已收到快遞,但李某陽一直未收到對方的快遞,同時被對方拉黑,李某陽發覺被騙遂報警。
4、2019年3月26日17時,成某凱在二手網站上置換手機,將手機寄出后被對方以其手機為二手機需要補差價為名要走300元,且對方將寄出的手機強制追回,現對方將其拉黑,被騙300元及一只黑色蘋果7手機。
5、2019年3月14日19時41分,報警人于某稱其在二手平臺上與人約定交換手機,交換之后,其返回途中發現手機有問題,是安卓系統的手機。受害人用一部三星S8手機(2018年7月初1800元購買)和520元現金交換。
【案件分析】
1、作案特點:從網上溝通置換交易,到發現被騙,持續數天不等。
2、侵害對象:主要是想通過二手交易平臺置換手機等電子產品的年輕人。
3、襲擊目標:主要是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
4、作案手段:主要是嫌疑人在二手交易平臺發布虛假出售或置換手機等電子產品信息,當和受害者達成置換約定后,寄出偽劣產品或不寄物品,然后將受害者拉黑。
警方提醒:
提高防范意識,不要輕易在沒有第三方監管的平臺交易,如有必要,在交易之前到檢測機構將交易的電子產品進行檢測,確定沒有問題之后再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