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宿遷市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疫情影響,保障平穩健康發展,日前,宿遷市財政局印發《關于應對疫情影響減免房屋租金的通知》(下簡稱《通知》),積極推動免租金政策落實。
《通知》對減免范圍、減免標準、減免方式和審批流程進行了明確。減免范圍: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市級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獨資、全資)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標準:2021年7月份租金減半收取,8月份租金全免。減免方式: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應減免租金部分,經雙方協商一致從后續未繳納租金中抵扣,后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還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延長相應租期或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單位按合同約定的租期,直接減免相應月份的租金。審批流程:承租方向出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資料包括承租方申請書、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租賃合同、承租方資格認定說明等;承租市級事業單位所辦企業房產的,承租方向出租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由企業自行核準;出租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并報財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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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績效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