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遷市人社局印發《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將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1840元/月,新標準從8月1日起執行。經過調整,宿遷執行三類地區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620元調整至1840元,上漲幅度13.6%;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4.5元調整至18元,上漲幅度達24.1%。
總共: 1頁
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編輯
日前,宿遷市人社局印發《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將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1840元/月,新標準從8月1日起執行。經過調整,宿遷執行三類地區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620元調整至1840元,上漲幅度13.6%;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4.5元調整至18元,上漲幅度達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