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6號)和《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期,江蘇省財政設立“江蘇省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池”(以下簡稱“資金池”),首期注資3億元,支持我省融資性擔保公司、再擔保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合作,建立風險共擔機制。
“資金池”聚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主要服務小微企業、“三農”和“雙創”主體,以及符合條件的戰略新興產業企業。省財政通過協議委托第三方作為“資金池”管理人。
為規范“資金池”管理,充分發揮其政策功能,江蘇省財政廳印發了《江蘇省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池管理暫行辦法》(蘇財規[2019]7號),對納入“資金池”合作范圍的銀行、融資擔保機構明確了相關條件,并要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合作銀行、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分別按照約定的比例,共同承擔融資擔保業務的風險,其中再擔保機構承擔的責任比例原則上為30%。對于再擔保機構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合作的再擔保業務,“資金池”按照再擔保機構分擔代償責任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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