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傳染病是可以結婚的,只是要視傳染病的病情,即是否在傳染期內,決定是否暫緩結婚。經過了2003年全國“非典”疫情以后,許多人一提到傳染病就害怕。其實完全不必那么緊張。顧名思義,傳染病是由那些人們不能直接用肉眼看到的、微小的生物(如細菌、病毒等)侵入人體后產生的病,并且能在人們之間相互傳染。若患傳染病,好了以后,身體可以產生能抵抗這種病的東西,叫做“抗體”。這種抗體在人體內持續的時間有短有長,有的甚至終生存在,如果終身帶有這種抗體,你可能就不再患這種病了。 婚前需要檢查傳染病,不僅是因為結婚前后勞累、情緒激動可能加重原有的病情,甚至有并發其他病的危險,危及生命。更為重要的是,因為傳染病具有較強的傳染性,婚后會威脅配偶的健康,有的還會傳染給后代。 近些年來,在婚前醫學檢查中主要發現的傳染病有:病毒性肝炎、性病、結核病等。若這些疾病在傳染期內,為了保障雙方的健康,特別是避免疾病的傳播,醫生會勸阻你們暫緩結婚,但并不是不讓你們結婚,這種建議的采納最終還要得到你們的同意。在生活中,我們有可能得傳染病,但它是可以預防的。只要我們懂得了某種傳染病如何傳染,又如何預防,絕大多數可以避免,而且絕大多數傳染病是可以治愈的。患了傳染病,經過治療、休息或者隔離,在不具有傳染性時,就可以結婚生育,這都是為了你們夫妻和下一代的健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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