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產前篩查與產前診斷技術管理工作,提高出生缺陷防治服務能力和質量,維護群眾健康權益,根據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產前篩查與產前診斷技術管理的通知》(蘇衛辦婦幼[2020)6號)和《省衛生監督所關于開展產前診斷技術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蘇衛監所[2020)52號)要求,宿遷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支隊于8月17日至27日開展產前診斷技術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檢查中監督員著重對機構和人員的資質、產前診斷(篩查)各項制度的制訂與落實、硬件條件與設備等方面進行了檢查。目前,宿遷市共有產前診斷單位1個、產前篩查單位4個。通過檢查,我們發現未完善NIPT標本交接手續等問題,監督員當場下發監督意見書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支隊將根據存在問題開展一輪“回頭望”督導,對存在明顯違法行為的將給予立案查處,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殖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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