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廣大游泳愛好者的身體健康,加強游泳場館的衛生監督管理,根據省市文件的相關精神要求,8月15日,宿遷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支隊召開了轄區內游泳場館負責人培訓會,游泳場館負責人及衛生管理員近23人參加了會議。
本次會議通報了今年6月份、7月份游泳池水水質抽檢情況,重點講解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解讀了新的游泳場所的設計衛生規范、衛生指標和限值要求以及游泳場館衛生監督動態評分衛生要求。
支隊副支隊長董振友要求各游泳場館要切實做好衛生管理工作,并提出要求:一是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牢固樹立衛生安全意識。游泳場館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要牢固樹立衛生安全意識,提升自身管理的主體責任;二是加強管理,落實措施,切實提升場館衛生管理。各游泳場館要加強池水消毒、水質監測、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等衛生管理工作,切實將各項衛生措施履行到位;三是健全制度,明確責任,有效提供衛生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游泳場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水質公示制度、消毒產品索證驗收制度,保障衛生安全。四是完善機制、認真執法,確保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從8月下旬至12月底試行游泳場所衛生監督動態評分,評分結果將在各大媒體進行公示,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依法予以查處,確保人民身體健康和衛生安全。
通過本次培訓,各游泳館負責人紛紛表示,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強,今后要自覺地做好游泳場館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為廣大游泳愛好者提供一個衛生安全的游泳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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