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公平競爭審查抽查整改典型案例發布
2025年01月11日10:20 來源: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要求,通過“網上抽查+實地檢查”的方式,抽查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督促整改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問題文件,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F將抽查發現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某市公務員局、財政局、衛健委聯合指定特定醫療機構作為市級機關工作人員定點體檢醫院
《關于明確市級機關工作人員定點體檢單位的通知》中“市級機關工作人員定點體檢單位為某市人民醫院、某市中醫院、某健康管理中心、某醫院”等內容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八條“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市場準入和退出的內容:(三)限定經營、購買或者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規定。目前文件已整改。
案例二
某縣級市人民政府違規設置準入障礙限制外地機構進入本地開展經營服務
《某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中“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符合下列條件:(一)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或者分支機構”等內容,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八條“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市場準入和退出的內容:(四)設置不合理或者歧視性的準入、退出條件”的規定。目前文件已整改。
案例三
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特定出函機構提供投標保函(保單)業務
《關于公布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投標保函出函機構名單的通知》中“公布的71家出函機構可供投標人選擇辦理投標保函(保單)業務,非公布名單中機構出具的保函(保單)文件平臺恕不接受”等內容,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八條“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市場準入和退出的內容:(三)限定經營、購買或者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和《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第十一條“政策制定機關制定涉及保證金的政策措施,不得設置以下不合理限制:(四)要求經營主體從特定機構開具保函(保險)”的規定。目前文件已廢止。
案例四
某開發區管委會排斥、限制外地經營者參與本地政府采購、招標投標
《2024年零星公告零星工程檢測招標公告》中“三、資格條件。5.外地檢測機構必須取得該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備案證明”等內容,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九條“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動的內容:(三)排斥、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目前文件已廢止。
案例五
某縣人民政府要求優先采購本地不銹鋼產品
《某縣不銹鋼產業發展規劃》中“鼓勵縣域內企業優先采購本地不銹鋼制品產品,支持政府公共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本地企業產品”等內容,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八條“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市場準入和退出的內容:(三)限定經營、購買或者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規定。目前文件已廢止。
案例六
某市某區人民政府對企業違規設置不合理退出條件
《某區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的若干意見》中“本區企業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取得市外上市公司股權并成為第一大股東,境內上市公司注冊地、境外上市公司主要生產基地和納稅地遷至本區,且承諾10年內不遷出的,給予一次性補貼1000萬元;對注冊地和納稅登記地遷入本區的市外上市公司,承諾10年內不遷出的,給予一次性補貼1000萬元”等內容,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八條“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市場準入和退出的內容:(四)設置不合理或者歧視性的準入、退出條件”;第九條“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動的內容:(二)排斥、限制、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經營或者設立分支機構”的規定。目前文件已整改。
案例七
某縣交通運輸局違法干預駕校收費價格
《某縣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規范經營指導意見》中“考慮到城鄉差別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城區駕校和鄉鎮駕校收費可以適當調整,調整幅度不得超過500元,且須報送主管部門備案”等內容,違反了《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十一條“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影響生產經營行為的內容:(三)違法干預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要素的價格水平”。目前文件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