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生產一致性仍不如人意 遵守國標是車企應盡職責
2024年12月15日10:20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與新能源汽車產銷增長同步,消費者針對新能源汽車型的一些疑慮與擔憂,如安全性、經濟性、真實續航里程等,卻始終沒有消除。這并非空穴來風。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關于2023年度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結果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顯示,在乘用車、貨車2個類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9家汽車企業生產的9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不合規問題。
作為保證汽車產品質量和安全的重要基礎,汽車產品生產一致性能否符合要求,與廣大消費者用車權益密切相關。生產一致性不合規問題會對消費者用車生活造成哪些影響?涉事車企應采取何種措施解決此問題?《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多家車企存生產一致性不合規問題
《通報》顯示,檢查涉及整車能量消耗量不符合規定要求、高壓標記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多項問題,涉及企業包括天際汽車、大運汽車等。
天際汽車旗下一款插電式增程混合動力多用途乘用車,經檢查發現車輛能量消耗量不符合GB/T 19753-2021《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試驗方法》要求被通報;成都大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旗下一款純電動轎車,因零部件(軟件版本)不符合《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要求被通報。
長沙普羅科環境裝備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天路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均因純電續駛里程和動力電池能量密度低于《公告》備案參數、能量消耗率高于《公告》備案參數被通報。此外,這兩家企業還分別存在車載能源管理系統生產企業與《公告》備案參數不一致、動力電池能量密度與《公告》備案參數不一致的違規情況。
北京天路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和廣西申龍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均因旗下車型不符合GB18384-2020《電動汽車安全要求》要求相關規定被通報。
生產一致性是產品制造的重要基礎
所謂生產一致性,即車輛生產企業保證實際生產、銷售的車輛產品的有關技術參數、配置和性能指標,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批準的車輛產品、用于試驗的車輛樣品、產品《合格證》及出廠車輛上傳信息中的有關技術參數、配置和性能指標一致。
“如果車輛出現生產一致性不合規問題,表明車企在生產工藝和制造水平方面存在缺陷。”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委員會成員顏景輝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強調,生產一致性是產品制造過程中的重要基礎。
中國質量協會常務副秘書長李高帥在《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新技術、新業態、新需求的交織跟相互作用,我國汽車質量管理面臨著新挑戰。以新能源車為例,電池、電機、電控等系統的質量的穩定性、安全性直接影響整車質量的可靠性。
“這要求每家車企在汽車生產、研發、制造等各個環節都要對質量管理體系重新審視,甚至在某些關鍵環節重新建立質量管控模式,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可靠。”李高帥說道。
切實影響消費者用車體驗
“我在購車時最看重的是車輛續航能力,但實際體驗后發現該指標表現不如預期。”采訪過程中,一位新能源車車主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如是說。
新能源車生產一致性關系整車安全質量。吳博峰/攝
近年來,與新能源車市場發展如影隨行的是,消費市場對新能源車續航能力“打折”的質疑聲始終存在。根據此次《通報》的內容看,部分車輛確實存在動力電池能量密度、耗電量等關鍵信息與《公告》數據不對稱的情況。對此,顏景輝認為,純電動續駛里程生產一致性的相關違規問題,需要引起涉事企業的高度重視。
不僅續航方面,智能互聯已成為新能源車型的標配,而不同品牌之間,消費者體驗感差異較大。根據此次《通報》可以發現,個別品牌存在轎車零部件(軟件版本)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通報》還顯示有些企業車輛產品不符合《電動汽車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為消費者安全出行埋下隱患。
記者了解到,2020年5月,工信部發布了《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3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旨在保障新能源產品尤其是純電驅動產品的安全性能。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3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是我國電動汽車領域首批強制性國家標準,綜合了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的技術創新成果與經驗總結,對提升新能源車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義。遵守相關國標要求是汽車企業應盡的職責,也是確保其生產的產品具備較高安全性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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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幾年,每年第四季度工信部都會發布上一年度汽車監督檢查生產一致性結果。其中,2022年有7家新能源企業的7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不合規問題,涉及零部件參數與《公告》備案參數不一致、整備質量超出允許誤差范圍等問題,涉及威馬汽車、東風汽車等車企。更早之前,工信部在組織對乘用車、客車、專用車等3個類別的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25家企業的27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不合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