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第三方測評 江蘇消保委解讀《第三方測評工作指南》團體標準
2024年03月21日10:22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隨著電子商務和網絡直播持續發展,“買前看測評”成為不少消費者貨比三家的參考依據,一大批測評平臺和主播也應運而生。但是,不少平臺或主播把測評做成了一門灰色生意,故意拉踩、敲詐勒索、以商養測、誤導消費等亂象頻頻發生。3月12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第三方測評工作指南》團體標準相關情況。
新聞發布會現場。資料圖片
記者了解到,該團體標準是由江蘇省消保委聯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網監處、省標準化協會聯合部分企業共同起草,經過專家多輪研討、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等研制流程,于2023年12月29日發布,并于2024年1月15日實施。
“中國消費者協會2022年曾對350家第三方測評賬號開展體驗式調查,發現存在商測一體、虛假測評等問題。”江蘇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書長陸惜春介紹,“去年11月,江蘇省消保委也開展了第三方測評消費者認知微調查,發現60.45%的消費者認為測評商業推廣性質強,測評公正性存疑;72.92%的消費者認為測評質量參差不齊,無法幫助消費者作出正確消費決策;50%的消費者認為測評沒有準入門檻,魚龍混雜;60.42%的消費者認為應探索制定標準,引導行業規范發展。”
《第三方測評工作指南》團體標準。資料圖片
該團體標準中明確了第三方測評的定義,通常是指未取得國家檢驗檢測資質認可的組織或者個人,宣稱通過自身測評或引用對比專業檢測結果、分析調研數據、表達使用感受等方式對商品的質量、功能、設計、成分、服務、性價比等方面進行橫向或縱向比較,并將結果發布推廣,為消費者提供購買參考。
此外,該團體標準從測評基本原則、基本要求、測評方法、測評程序、結果發布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從程序規范角度出發,分別明確商品類和服務類的測評程序。對于實體商品的測評,需按照測評前準備、采樣送檢、實施測評、形成報告、發布宣傳、樣品留存流程有序推進;對于服務測評,需根據社會一般人的認知和接受度確定測評指標,且關鍵測評過程譬如容易引起爭議、結果難以復現的過程,應進行記錄留存。并引入測評后評價制度,鼓勵建立評價反饋機制,重點關注測評結果發布后反響和社會推動作用。
從責任承擔角度出發,明確信息發布平臺義務責任。除要求測評組織方需對測評報告結果、數據分析等內容負責外,還要求相關互聯網平臺應加強事前測評類賬號身份認證及內容發布審核,強化事中商業推廣性質測評的“廣告”字樣標注,做好事后投訴受理處理、問題賬號懲戒,實現信息發布的全鏈條監管和消費者權益的有效保護。
從合理測評角度出發,明確測評方法選擇。要求測評方法應以標準方法為優選,即科學合理選擇國際、國家、地方等已經發布的標準化文件中的規范、指標或方法;對于沒有標準方法參照的,則可以選擇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標準方法及指標稍作改進類推適用的方法、能夠反映商品或服務功能性能或使用感受的方法等,且非標準方法應在測評報告中予以明示。
陸惜春表示,規范有序的第三方測評是健康消費市場的組成部分,《第三方測評工作指南》的發布,有助于規范第三方測評行為,做到方法選擇、流程把控、責任劃分有規可依,既有利于為消費者提供購物指南,滿足消費者品質消費需求,又有利于推動企業行業升級技術、提升質量、做好品控,不斷優化消費環境、激發消費活力。下一步,江蘇省消保委將持續做好該團體標準的宣貫推廣工作,鼓勵更多電商平臺、第三方測評商家及相關經營者加入該團體標準并積極參照適用,不斷優化第三方測評行業生態,推動第三方測評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