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典型案例 涉及北京建國釀酒廠等
2023年11月08日10:22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實施以來,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扎實推動食品企業主體責任落地落實,在日常監管過程中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11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外公布第三批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典型案例,其中,北京建國釀酒廠、北京利康德利肉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市友發多味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因未按責任制要求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被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27日,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管局對北京建國釀酒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食品安全員未按照風險管控清單落實“日管控”制度,未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未按照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行政處罰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9月13日,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管局對北京利康德利肉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食品安全總監未有效落實食品安全職責,“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落實不到位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行政處罰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9月13日,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管局對北京市友發多味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食品安全員與食品安全總監未有效落實食品安全職責,“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落實不到位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行政處罰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23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北京本鄉良實面業有限責任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行政處罰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17日,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對北京立全宏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未開展“周排查”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行政處罰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