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會開展掃碼消費廣告設置體驗調查 逾九成消費者認為彈窗廣告侵權
2023年10月07日10:20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9月27日,廣東省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布《消費者在掃碼消費時對廣告設置的體驗消費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彈窗廣告在掃碼消費的情景中普遍存在,九成消費者認為彈窗廣告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對這些廣告表示不滿意。
移動支付和掃碼消費成為現代消費的重要方式,而廣告推送在掃碼消費中得到廣泛應用。有消費者反映,過于頻繁出現的廣告導致掃碼消費流程變得繁瑣和時間效率降低,廣告的內容也存在誤導,引導消費者做出不符合真實意愿的消費行為。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深圳市消委會開展關于“消費者在掃碼消費時對廣告設置的體驗”消費調查工作。調查共收集了1000份有效樣本,旨在全面了解消費者在掃碼消費過程中對廣告設置的感受,包括廣告頻率、內容相關性和個性化設置等方面的看法。
線上消費彈窗廣告更頻繁
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在不同情境下遇到彈窗廣告的比例有所不同。在網購和共享充電寶使用情景下,約有58.5%的消費者遇到過彈窗廣告,餐廳消費情景為52.9%,超市/便利店和共享單車消費情景分別為51.8%和50.7%,而在健身房消費情景下僅有22.8%的消費者遇到過。
這表明在網購和共享充電寶使用等在線上消費情景中,彈窗廣告更為頻繁,因為移動設備使用頻率較高,容易受到廣告影響。相比之下,在線下消費情景中如健身房等,彈窗廣告的出現較少。
在掃碼消費的過程中,彈窗廣告和廣告推送問題引發了多種疑慮,損害了消費過程的順暢體驗。64%的消費者反映,廣告干擾了付款界面,直接影響了支付的流暢進行,導致不滿情緒并降低了購物效率。63.4%的消費者認為廣告數量過多,嚴重干擾支付效率,延誤購物進程。同時,53.4%的消費者抱怨廣告出現過多,影響了選購商品或服務的體驗,降低了繼續消費的意愿。
消費者對廣告推送不滿情緒較高
關于掃碼消費中彈窗廣告和廣告推送的問題,消費者整體表達出了較高的不滿情緒。數據顯示,46.2%的消費者對此感到不滿,42.6%的消費者感到非常不滿。
數據表明,72.6%的消費者強調提供自定義接收選項的重要性,以便更好地掌握廣告接收權,并根據個人興趣和需求作出選擇。這種個性化設置不僅能提升滿意度,還有望優化廣告推送與用戶體驗的平衡。66.8%的消費者主張降低廣告頻率,以減少對消費流程的干擾,確保操作效率和體驗品質。 63.3%的人提出完全移除彈窗廣告,改用不干擾操作的方式傳達推廣信息。
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關于改進彈窗廣告問題方面提出了多項有益建議。61.6%的消費者認為廣告應在關鍵操作后展示,以避免干擾消費流程。60.1%的消費者強調廣告內容的相關性至關重要,特別是提供與購買品類相關的優惠信息。其次,52.5%的消費者強調廣告展示時間應短暫,不應影響整體消費流程。22.1%的消費者主張在廣告出現前告知。
超九成消費者認為彈窗廣告侵權
根據調查數據,81.8%的消費者愿意接受商家合作的優惠廣告,如免費優惠券或打折信息,大多數人對額外優惠的興趣。61%的消費者表示有時會因廣告改變消費計劃,10.6%的消費者表示經常會因廣告改變消費計劃,28.4%的消費者認為廣告不會改變原始計劃。 雖然廣告能影響一部分消費者的消費意向,但仍需在廣告策略中考慮不同消費者的偏好,以更精準地傳遞信息,提升廣告的影響力。
調查結果顯示,掃碼消費彈窗廣告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產生了顯著影響。90.8%的消費者認為這種廣告形式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超過2/3的消費者(76.6%)認為這些廣告在消費決策中起到誘導作用,導致他們未經充分考慮便做出購買決策,從而影響了消費的自主性;近七成消費者(68.8%)感受到消費選擇權被侵犯,廣告干擾使消費者難以按照真實意愿進行消費,與其應有的自主權相沖突;超四成消費者(42.8%)擔憂廣告存在虛假宣傳,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和可信度持懷疑態度;超四成消費者(40.3%)擔心個人信息泄露問題。此外,近四成消費者(39.8%)擔憂隱私侵犯,以及近四成消費者(37.8%)認為這些廣告侵犯了消費知情權,這源于廣告推送過程中信息披露不足,影響了消費者做出決策的能力。
調查數據顯示,89.1%的消費者對于掃碼消費過程中的彈窗廣告持改善期望,顯示對當前廣告體驗的普遍不滿。消費者普遍認為付款后展示廣告對消費體驗影響較小,因為支付完成后購物決策已經完成。相比之下,僅有13.2%的消費者認為掃碼前展示廣告影響較小,是因為廣告在購物決策階段對其產生較大影響。
根據調查結果,64.6%的消費者選擇允許用戶選擇是否接受廣告是一個重要的平衡方式。這意味著商家可以考慮提供設置選項,讓用戶自主決定是否接收彈窗廣告。 其次,62.7%的消費者建議提高廣告質量,避免干擾付費界面,以更好地平衡廣告與消費體驗。還有61%的消費者認為減少廣告數量是一個有效的平衡方式。
應尊重消費者選擇權與知情權
針對調查發現的問題,深圳市消委會提出,掃碼消費中,廣告設置需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與知情權, 廣告內容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誤導或誘導消費,同時需要加強掃碼廣告行業自律。
依據本次消費調查,消費者反饋希望廣告投放商應當在廣告的商業化屬性和消費者的消費體驗之間尋找平衡點,因此需要以服務協議等明確告知消費者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具體形式、內容頻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慮消費者體驗,科學規劃推送頻次,不得對普通用戶和會員用戶進行不合理地差別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者影響消費者關閉彈窗,廣告應在適當的時間展示,內容需與本次消費相關,并且展示方式應簡潔不干擾正常消費流程。
掃碼廣告內容需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除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的情形外,通過停車掃碼、點餐掃碼、掃碼購物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掃碼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頁面顯示內容需與實際宣傳內容一致;禁止以“掃碼福利”的營銷方式誘導消費者,影響消費者消費決策;不得刻意模糊其廣告屬性,掩蓋廣告的明示性特征,妨礙消費者對廣告的識別。
隨著掃碼消費逐日漸普遍, 帶來的矛盾與糾紛也逐漸增多,行業自律越來越重要。掃碼消費中良好的消費體驗對于經營者吸引、穩定客源起到正面、積極的作用。經營者應尊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深耕消費者需求,贏得消費者青睞,才是行業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