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演說家”跑路 訴前調解追回課時費21.5萬元
2022年11月29日10:22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重慶長壽區聆音能量少兒藝術培訓中心開辦的“超級演說家”培訓項目,在未提前告知學生及家長的情況下停止培訓服務,且拒絕退還114名學員剩余課時費21.5萬元。重慶長壽區消委會支持消費者以集體訴訟方式,將該培訓中心負責人周某伶訴至法院。長壽區人民法院委派長壽區消委會進行訴前調解,最終達成協議。11月18日,法院對調解書進行了司法確認,為消費者追回全部剩余課時費21.5萬元。
學生家長白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2021年1月13日,他以兒子名義與周某伶簽署《“超級演說家”全能演說養成課程服務合同》,周某伶蓋的公章為“超級演說家少年演說學院長壽校區”,合同約定培訓費為10600元,共204節課時。到今年8月中旬,還剩有76節課時,費用為3949元。
學生家長高女士則是今年7月7日與周某伶簽署培訓服務合同的,還沒上過一節課,培訓學校就關門停業了。高女士撥打周某伶的電話,對方拒絕接聽。
白先生、高女士等114位學生家長先后向長壽區消委會投訴,要求退還剩余課時費用或繼續履行合同。由于涉及人數多,金額大,長壽區消委會及時向市場監管、教委、公安等部門進行了通報。
調查發現,“超級演說家”是周某伶于2020年11月15日引進的非學科類培訓項目,主要從事語言能力、藝術等方面的培訓。項目授權方規定,在3年有效期內,未經授權方許可,周某伶不能將這一項目轉讓給其他機構或個人。
2021年2月,培訓學校開始招生授課。今年6月15日,周某伶注冊成立重慶聆音能量文化藝術有限公司,6月27日將該公司股權轉讓給重慶高木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并于7月14日在市場監管局將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高木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錢某。轉讓協議約定,周某伶支付5萬元資金給“高木企業”后,“高木企業”負責完成周某伶此前簽署而尚未完成的“超級演說家”培訓課時,當時剩余課時費為14萬余元。轉讓完成后,培訓學校推出優惠購課促銷活動,收取學費8.68萬元。8月15日,“高木企業”合伙人錢某突然失去聯系,公安機關對錢楊進行立案調查。
長壽區消委會認為,學生家長是與周某伶簽署的培訓協議,蓋的也是培訓學校公章。培訓學校無法繼續履行培訓合同,也未退還培訓費用,構成合同違約,周某伶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至于周某伶與“高木企業”及錢某的交易屬其他經濟關系,應另案處理。
9月15日,長壽區消委會支持114名消費者將周某伶訴至法院,涉案金額21.5萬元。9月20日,長壽區人民法院委派長壽區消委會進行訴前調解,114名消費者當場與周某伶達成調解協議。11月18日,長壽區人民法院對這些調解書進行了司法確認。
學生家長與周某伶簽署調解書。資料圖片
學生家長白先生告訴記者,他和愛人工作繁忙,平時沒有時間和精力維權,長壽區消委會工作人員不辭辛苦,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最終得到了滿意的結果,家長們非常感動。
長壽區消委會秘書長蔣耀鋒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經各方共同努力,已責令周某伶將21.5萬元現金匯入長壽區教委指定的銀行賬戶,近日將分別支付到114位消費者的銀行卡上。這起投訴的最終解決,與消委會積極探索、開展訴源治理工作,完善消費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密不可分。近年來,消委會堅持將非訴訟糾紛機制挺在前面,聯合法院、市場監管等部門,通過對訴源治理、多元化解、繁簡分流3項工作的一體化打造,逐漸探索出一套消費糾紛預防化解機制,有力推動了消費糾紛的快速、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