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險企因產品問題被通報 弘康、小康、中華聯合4款產品遭停售
2022年11月28日10:20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11月18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下發了《關于近期人身保險產品問題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了24家險企的產品問題,要求各人身險公司立即開展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專項風險排查工作。
產品問題涵蓋四大方面
《通報》顯示,近期人身保險產品核查發現存在產品設計問題、產品條款表述問題、產品費率厘定及精算假設問題以及其他問題,多家公司被點名。
產品設計方面,一是保險責任范圍不合理。如國華人壽某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包含急性病身故保險金,與意外傷害保險定義不符。渤海人壽某醫療保險限定在指定醫院完成全流程治療且選用約定醫療材料才可獲得賠付,涉嫌侵害消費者利益。二是現金價值計算問題。如華夏人壽某重大疾病保險,利潤測試中退保率假設較高,存在長險短做風險。三是產品設計異化。如瑞華健康某護理保險,保額增額比例高于定價利率,未明確減保規則,存在銷售誤導和長險短做風險。
在產品條款表述方面,部分產品條款表述不合規、不嚴謹。如華夏人壽某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關于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范圍約定,與相關法律法規不符。幸福人壽兩款產品,條款中關于猶豫期內解除合同的費用扣除相關表述不合規。長城人壽某兩全保險,條款中滿期保險金有類似利息表述,存在銷售誤導風險。
條款方面的突出問題則是表述不合理。如農銀人壽某兩全保險條款中生存保險金申請材料包括生存證明,但未對生存證明的具體形式作出解釋,涉嫌侵害消費者利益。和諧健康兩款重大疾病保險條款中等待期部分使用“疾病終末期階段”描述;某醫療保險,條款中對“合理且必需”的注釋不合理,易引發爭議和理賠糾紛。弘康人壽某兩全保險,條款中身故保險金申請材料要求不合理,涉嫌侵害消費者利益。長城人壽某兩全保險和兩款增額終身壽險,條款中允許變更被保險人,存在較大利率風險。泰康人壽某兩全保險,條款中運用高等數學符號解釋保險金額,不利于消費者閱讀理解。
在產品費率厘定及精算假設方面,部分產品定價、費率厘定不合理,部分產品費率厘定或精算假設不合規。如建信人壽、和諧健康、農銀人壽共4款產品,存在預定附加費用率超過監管規定上限或個別年齡點收益超過定價利率。泰康人壽9款產品,精算報告中法定責任準備金評估未明確所選用的生命表。
此外,人身險產品中還存在產品名稱不合規、報送材料不規范、產品存在利益調整和宣傳承諾等其他問題。如招商仁和人壽某養老年金保險,通過調整降低產品前期的身故利益來貼補增加后期生存給付的利益,并在產品宣傳時承諾超定價利率的長期高回報。
4款增額壽險產品遭停售
近期,隨著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受到市場關注,個別公司激進經營,行業惡性競爭現象有所抬頭。
《通報》指出,弘康人壽、中華聯合人壽共兩款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定價假設的附加費用率較實際銷售費用顯著偏低。小康人壽兩款增額終身壽險,利潤測試的投資收益假設與經營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偏差。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銷售有關產品,并進行全面排查整改。
同時,銀保監會要求各公司自收到《通報》之日起,立即開展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專項風險排查工作。排查重點包括但不限于:增額比例超過產品定價利率、利潤測試的投資收益假設超過公司近5年平均投資收益率水平、產品定價的附加費用率假設明顯低于實際銷售費用等。
《通報》稱,針對排查發現存在上述問題的產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按監管規定要求報送產品停售報告,并做好已銷售保單的服務保障工作。此外,各公司應于2022年12月5日前報送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專項風險排查報告。人身險部將根據各公司風險排查及處理情況,對排查不全面、管理不到位的保險公司,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臨近年底,部分人身保險公司結合市場形勢制訂并提前布局2023年業務發展計劃。據記者了解,在此期間,人身險公司通常會采取較為激進的業務策略,銷售誤導、給予合同外利益等違法違規情況也隨之激增。
對此,《通報》強調,為規范人身保險市場秩序,防止行業出現無序競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對于少數公司的銷售誤導、實際費用與精算假設嚴重偏差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法對公司采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