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過”培訓班未保過 法院判決退費
2022年03月04日10:20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教育培訓機構承諾考生面試“保過”,否則全額退款。當考生面試沒通過后,學校“食言”了,久拖不退款。法院判定,學校不但要全額退款,還要加上資金占用產生的利息。
2021年6月,黑龍江省教育廳官網發布全省202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通知,哈爾濱五常市小王報名參加了當地中學美術教師職位招聘考試,并通過了筆試。面試考試前,為了提高自己面試能力和成績,小王同月9日報名參加北京導氮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后改名深圳導氮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分公司主辦的筆試面試培訓班。當時學校推出了面試(含補錄和調劑)“保過”班,費用需要16050元,小王為了能保證自己考試順利過關,咬牙報了這個“保過”班。雙方約定,16050元學費一次性付清,學員如按協議要求參加培訓卻未能通過考試,在學員提交全部退費材料申請后,學校30個工作日內全額退款。
小王雖按學校要求完整地參加了培訓,但最終還是沒能通過面試,他便按協議要求于2021年8月27日向學校提交了全部退費材料,申請退費。8月31日,退費審核通過,但學校遲遲不退款,甚至提出分12期退還的無理要求,遭到小王拒絕。幾次催討無果,小王便將學校告到了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要求學校全額退款并賠償因占用資金所產生的利息。
法院經審理認為,北京導氮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系深圳導氮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其民事責任應由被告深圳導氮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承擔。原告小王與被告北京導氮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簽訂的學員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不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根據協議約定,若原告參加培訓后未能通過2021年黑龍江省特崗教師招聘錄用考試面試的,被告應在收到原告提供的全部退費材料并核準無誤的30個工作日內向原告退還相應費用。現原告參加培訓后未通過面試,向被告申請退費,至今已滿30個工作日,故原告主張的退還其培訓費1605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關于資金占用利息,法院認為,因本案系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損失即逾期利息的損失,故依法支持自被告違約之日,即2021年10月19日(退費審核通過后30個工作日)至實際給付之日止,以16050元為基數,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資金占用利息。
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速裁審判庭法官居冬梅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消費者的消費方式越來越豐富,除了傳統的實體店消費外,購買教育培訓等服務類消費也已成為時下流行的消費方式,各類培訓機構應運而生,并開始“野蠻”生長。2020年開始,許多培訓機構因受疫情等因素影響,開始出現經營困難,因不能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或不能及時退費等頻繁被消費者訴至法院。
居冬梅提醒廣大消費者,為了避免“退費難”和培訓機構“卷錢跑路”造成經濟損失,一要選擇有資質的正規培訓機構;二是不要一次性繳納超期高額費用;三是簽訂培訓合同時,仔細研讀條款,逐項逐條審閱確認;四要妥善保管好培訓合同及發票,保留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