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市場退出機制,提高市場主體退出效率,近日,省市場監管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注銷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擴大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內容。
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暢通企業退出路徑,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省堅持“便捷高效、公開透明、控制風險”的基本原則,陸續出臺各類市場主體簡易注銷改革試點方案,在簡化注銷程序、減少申請文件、縮短退出環節等方面大膽創新,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日前,經市場監管總局批復同意,省市場監管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進一步擴大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內容。
一是拓展適用范圍。在原來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適用簡易注銷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對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類市場主體分支機構,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
二是壓縮公告時間。將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由45天(自然日)壓縮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屆滿后30日(自然日)內,企業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人民法院裁定強制清算終結或裁定宣告破產的,有關企業(或指定清算組、破產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無須經過公告程序。農民專業合作社簡易注銷登記程序適用上述規定。
三是簡化注銷材料。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只需提交“三書一照”(注銷申請書、授權委托書、股東承諾書、營業執照),分支機構簡易注銷只需提交“兩書一照”(注銷申請書、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
四是建立容錯機制。對不符合條件而被終止簡易注銷的,可在符合條件后再次申請簡易注銷;對文字填寫不規范的,可進行補正和說明;對相關部門提出注銷異議的,可在解除異議后申請簡易注銷;對公告期屆滿后30日內未申請注銷登記的,可適當放寬時間予以登記。
下一步,全省各級市場監管局將在前期已開展試點的基礎上,按照通知要求細化工作落實,確保有序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加強與相關部門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利用數據共享、信息在線核驗等既有功能,優化企業退出辦事程序,切實解決企業在注銷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同時,通過多種形式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公眾全面了解自主選擇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帶來的便利和對應的責任,讓辦事企業和群眾更好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