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隨著資管新規和新一輪金融開放的深入推進,銀行理財業自身面臨轉型之痛。而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亂了很多行業的節奏,使得銀行業風險上升。
面對疫情,金融業減費讓利,活水充分向實體經濟涌流,筑起了“六穩”“六保”的堅實根基。銀行業數字化轉型也“乘風”提速,線下網點逐步退出,百姓金融服務日益便利。
銀行理財虧損頻現
保本保收益,這是很多消費者心目中對于銀行理財產品的印象。不過,這一固有印象在2020年被打破。
根據中國理財網披露的信息,2020年上半年,共有391只理財產品凈值跌破面值1元,也就是出現了本金虧損,虧損幅度最大的達到了40%。截至2020年7月底,仍有200多只理財產品凈值低于1元,其中不少屬于R2級中低風險產品。
買個中低風險產品還虧損?這讓很多人非常不解。一時間,多只產品出現虧損的平安銀行成為投訴大戶。
記者了解到,上述產品破凈主要是受到債券市場的影響。隨著債市止跌回升,多只銀行理財產品凈值回歸,總體上消費者受到的實際損失并不大。
不過,購買了中國工商銀行代銷、鵬華資管發行的鵬華聚鑫1-25期產品的消費者卻沒有那么幸運。這款100萬元起投、業績比較基準僅為4.1%(年化)、期限為6個月的理財產品于2020年8月12日出現違約,40億元理財資金無法按時兌付。
2020年10月,工行給出了這一產品的解決方案:第一,10月20日兌現本金的50%,另外48%的本金轉為工行理財,2%本金作為該理財的收益,1年后到期兌付;第二,認虧損,簽訂保證書,等鵬華資管底層資產清算變現,或許能拿到本金的50%-60%。但鵬華資管的底層資產變現沒有明確日期。
工行給出的解決方案看似有兩個選擇,但對于購買了該產品的消費者而言,實際上沒得選。
在普益標準研究員于康看來,銀行理財“踩雷”事件并非孤案,“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也并不是說說而已。從2018年銀行理財“去剛兌”開始,銀行理財產品就不能閉眼買了。
侵權事件屢屢發生
2020年12月31日,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兩起涉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做出一審判決,判令中國銀行承擔原告全部穿倉損失和20%的本金損失,返還扣劃的原告賬戶中保證金余額,并支付相應資金占用費。
中行“原油寶”第一案的宣判,也讓“原油寶”事件再次受到公眾關注。
美國時間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首次出現負值結算價-37.63美元/桶。而由于4月20日22時中行“原油寶”賬戶就已停止交易,最終導致部分投資者虧掉本金,甚至出現倒欠銀行錢的情況。
2020年4月22日、24日、29日,中行多次表態,稱將本著法治化、市場化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處理“原油寶”事件。4月30日,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原油寶”事件作出回應,表示已就相關事件開展調查。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二十八次會議。會議指出,要高度重視當前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部分金融產品風險問題,提高風險意識,強化風險管控,理清責任,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8月,有2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高院陸續發布公告,對分散在各地的“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實行集中管轄。12月,銀保監會發布調查結果,稱“原油寶”事件存在產品管理不規范、風險管理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健全、銷售管理不合規等四大問題。據此,銀保監會對中國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合計罰款5050萬元。
與中行“原油寶”事件多人受損不同,中信銀行信息泄漏案雖是個案,卻也因此深陷輿論漩渦。
2020年5月6日,脫口秀演員池子(藝名)發布微博爆料,稱中信銀行上海虹口支行未獲其授權就將其個人賬戶流水提供給上海笑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屬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并通過律師發函要求中信銀行、笑果文化賠償損失、公開道歉。次日,中信銀行發文道歉,銀保監會消保局隨后也宣布介入調查。
事實上,銀行信息泄露問題,池子并不是首例。該事件之所以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原因在于近年來銀行卡信息泄露案件頻發。記者以“銀行卡信息泄露”為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看到有300余條相關案件。
權益保護厘定邊界
面對銀行業風險上升、侵權事件頻發的現狀,金融監管部門也加大了監管力度。
2020年最后一天,北京銀保監局一連開出3張罰單,北京銀行被罰4290萬元。
罰單信息顯示,北京銀行因對外銷售虛假金融產品、印章管理混亂、案件風險排查不力、信貸業務管理不審慎等11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3940萬元,該行19名員工也分別受到禁止從業、取消高管任職資格、罰款50萬元等行政處罰。同時,因下轄西單支行違規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北京銀行還被罰350萬元,5名高管也受到相應地處罰。另一張罰單信息則顯示,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因授信違規、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等被罰350萬元,4名員工被警告并處罰款。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2020年銀保監會和各地銀保監局針對銀行業及個人開出了2000多張罰單,處罰金額超過10億元。其中,千萬級罰單共有十多張,涉及北京銀行、中國銀行、民生銀行、浦發行、工行、交行和中信銀行等多家銀行。而在銀行的違法違規行為中,涉及業務包括存貸業務、同業業務、理財業務、涉房業務、公司治理等多方面。
在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監管部門還通過出臺一攬子政策法規來補短板,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央行以“令”的形式發布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從銀行、支付機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頂層設計、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和金融營銷宣傳等方面進行規范,為金融消費者撐起了一把法律保護傘。自2020年11月28日起,央行又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可以使用存款保險標識,讓老百姓能放心存款。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了解到,《個人金融信息(數據)保護試行辦法》有望在今年出臺,或將從源頭上約束金融機構加強對個人信息保護,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再添一把安全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