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絡互助因銀保監會打非局發表在《保險業風險觀察》上的一篇理論研究文章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業內人士分析稱,這意味著網絡互助將被納入監管,行業或將進入持牌經營時代。
根據艾媒咨詢9月1日發布的《2020上半年中國網絡互助發展專題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2019年底,中國網絡互助覆蓋人數達1.5億人,預計2022年覆蓋人數達有望達到3.9億,覆蓋率將達27.8%。
隨著監管部門發出持牌監管信號,網絡互助行業將如何規范發展?消費者又該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網絡互助平臺?
救助超過3萬人
2014年,e互助建立國內首個以公眾契約為基礎的網絡互助平臺。此后,各類網絡互助平臺不斷涌現。2016年12月,原保監會開展以網絡互助形式非法從事保險業務專項整治活動,大量互助平臺關停服務。2018年底,相互寶橫空出世。螞蟻金服的入局讓行業發展再次加速,隨后滴滴、美團、新浪、小米等互聯網巨頭紛紛入場。
隨著各大流量平臺的入局,參與網絡互助的用戶也迅猛增長。《報告》顯示,2019年底,中國網絡互助覆蓋人數達1.5億人,救助總人數規模超過3萬人,行業救助總金額超50億元。
e互助CEO雨喬告訴記者,我國健康險的覆蓋人群少,很多中低收入人群處于風險裸奔的狀態。“這僅靠公益慈善來救助是不現實的,而要靠商業契約的方式來解決。”雨喬說,這就是e互助創立時的一個初衷,即通過加入互助計劃,把單向慈善捐贈行為轉變為雙向契約互助行為,讓分攤者未來也可能成為受助者。
分攤付費的設計和共享互助的模式,使得網絡互助具有低門檻、普惠性等特征,因此甫一推出就受到中低收入人群的青睞,成為社保和商業保險之外,中國大病保障的新形式。艾媒咨詢分析師認為,網絡互助創新出適應數字經濟條件的健康保障新機制,隨著行業環境日漸趨好,網絡互助將進一步成為大眾健康保障的有益補充力量。
認知存在誤區
不過,雖然加入網絡互助的人越來越多,但不少消費者對記者表示,加入時并沒有對該行業進行深入了解,也不知道該怎么選擇平臺。在北京中關村某公司上班的小熊告訴記者,當時看到很多朋友加入,自己也就加入了,至于自己要承擔什么義務、平臺能提供什么樣的保障等,都不太清楚。
業內專家指出,消費者在選擇網絡互助平臺時,存在不少認知誤區。
第一,平臺規模不是越大越好。一般大病的發病率是比較恒定的,加入的人越多,發病出險的也多,個人分攤的金額也隨之增加,但會員的分攤不會因為人多而變少。不過,最近也有某些流量平臺宣布退出網絡互助,這說明互助平臺并不具備規模效應,消費者應該注意平臺的持續穩定運營能力。
第二,產品保障不是越多越好。網絡互助不同于商業保險,商業保險價格提前確定了,在這一前提下自然保障越多越好。網絡互助是事后分攤,保障越寬,為他人理賠買單的幾率也越高。
第三,分攤金額不是越少越好。月分攤金額與互助平臺的類型、救助金額和平臺補貼等密切相關,消費者不能貪便宜,而應關注分攤金額的波動情況。如果某平臺月分攤金額從幾分錢漲到幾十元,那說明未來支出不可預測,平臺的持續運營能力也將備受考驗。
艾媒咨詢分析師認為,網絡互助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人群,他們最擔心的是因病返貧,因此對他們來說,用戶救助金金額高低是衡量網絡互助行業優劣的重要指標。
記者注意到,艾媒咨詢在《報告》中將網絡互助平臺根據互助金類型劃分為給付制(一次性給付)和報銷制(提供醫療憑證實報實銷),前者如相互寶、e互助,后者如水滴互助、輕松互助。
標準亟待建立
銀保監會打非局在《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分析及對策建議研究》的理論文章中,稱網絡互助行業目前處于“非持牌經營”的狀態,涉眾風險不容忽視。部分前置收費模式平臺形成沉淀資金,存在跑路風險,如果處理不當、管理不到位還可能引發社會風險。文章提出,要把網絡互助平臺納入監管,盡快研究準入標準,實現持牌經營和合法經營。“持牌經營,應該是對現有規范運作的網絡互助的一個利好。”雨喬認為,文章對于前置收費模式的認識存在偏差。“目前的平臺基本上是后收費模式,即事后分攤費用。e互助雖然收取會員30元履約保證金,但履約保證金是由銀行賬戶托管的,平臺并不能私自劃轉。”在他看來,采用建立托管賬戶,限制充值金額等措施基本可以化解這一風險。真正需要迫切解決的,是行業準入與相關標準制定的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教授張琳也認為,要盡快將網絡互助納入監管體系,設定規范性的市場運營機制,健全會員準入標準體系和事后評估審查體系。
記者注意到,今年3月30日,浙江互聯網金融聯合會批準發布了中國首個網絡互助團體標準。該標準首次提出互助平臺的“四要一不要”原則:要實名制度、全程風控、審核獨立、公開透明,不要資金風險。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條碼管理中心主任陳曉蓉認為,該標準有針對性地防范網絡互助的潛在風險,能為互助平臺提供規范化參考,也能為未來網絡互助行業的監管、政策提供一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