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洋河海之藍白酒的處置公告》。該局從當地一家貨運公司現場查獲一批涉嫌侵權假冒的海之藍白酒,但在查處過程中無人認領這一批次白酒,該局決定終止案件調查,將這批涉案的240瓶洋河海之藍白酒上繳。
2019年11月23日,接到轄區市場市場監管局的線索通報,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泉州市杰勝貨運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卸貨區發現一批42度洋河海之藍白酒(批號334172918L5),生產日期為2019年10月8日,規格為每箱6瓶,合計40箱240瓶。該批白酒原計劃轉運到泉州市安溪縣。經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產品鑒定,認定該批次洋河海之藍白酒屬假冒產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隨即對這批白酒進行扣押。
同年11月25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對涉嫌銷售假冒洋河海之藍白酒的予以立案調查。經查,該批白酒是他人委托北京鑫展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運往泉州安溪縣。泉州市市場監管局通過運輸中轉公司泉州市杰勝貨運服務有限公司將相關信息通知涉案白酒物主,但無人對該批白酒進行認領。
因此案無法確定涉案白酒的所有人,今年3月4日,該案經辦人員分別在泉州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泉州市杰勝貨運服務有限公司經營場所、安溪縣城廂鎮隆泉貨物運輸站(該批白酒原提貸點)經營場所發布《關于洋河海之藍白酒的認領公告》,采取公告送達方式通知涉案白酒所有人,前往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認領相關物品并接受調查,但自公告發出60日后,仍無人前來認領,泉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認定此公告視為送達。
依據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8月中旬,泉州市市場監管局決定終止此案調查,并將涉案物品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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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