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月多來,福建陸續有3家糧油生產企業發布公告召回5批次不合格食用油。購買相關不合格食用油的消費者,均可依據有效憑證向相關生產企業或銷售超市經營者提出退貨、賠償等合法要求。
8月18日,福建中鼎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發布召回公告稱,該公司生產的高大廚牌菜籽油(批號:20191116)因乙基麥芽酚項目不符合GB2760《食品國家安全標準食品添加劑食用標準》的要求,于發布公告日起8月20日內在該批次食品銷售區域浙江省嘉興市實施召回。該公司知悉該批次食品為不安全食品后,立即停純香菜籽油的生產經營、主動召回,并通知相關經銷商做好停止銷售等配合工作,購買該批次食用油的消費者可依據有效憑證向該公司或相關超市經營者提出退貨、賠償等合法要求。
7月8月和8月5日,福建頂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先后發布2批次不合格食用油召回公告。7月8月公告召回的是金花笙牌頭道初榨花生油(批號:20190302),規格1.8升/瓶,批次食品因乙基麥芽酚項目,在銷售區域浙江省臺州市實施召回。8月5日公告召回的是金花笙牌100%純正花生油(批號:20200301),規格500毫升/瓶,該批次食品因產品標簽強制標示內容的文字、數字高度不符合要求,在銷售區域廣東省廣州市實施召回。
7月23日,吉福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發布兩則召回公告。該公司生產的黔貴龍牌菜籽油(批號:20200421),規格1.8L/瓶,在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中檢出脂肪酸組成和鄰苯二甲酸二丁脂(DBP)項目異常;該公司生產的黔貴龍牌花生香型食用調和油(批號:20190907),規格9000ML/瓶,在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中檢出鄰苯二甲酸二丁脂(DBP)項目和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項目異常,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用油均在銷售區域貴州銅仁市實施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