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十年禁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日前,省市場監管局部署開展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廣告專項整治。本次清理整治時間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整治內容主要為涉及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廣告。省市場監管局梳理建立了含有“江鮮”、“江刀”、“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魚”、“野生江鮮”、“長江水產”、“野生水產”、“野生”、“捕撈”等關鍵詞的廣告專項監測詞庫。整治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傳統媒體、互聯網以及戶外等線上、線下廣告發布的日常監測。對利用門頭、招牌等載體發布的,以及沿江周邊有關市場經營主體發布的,涉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廣告,開展重點監測排查。對監測排查發現的違法廣告線索,將依法嚴肅查處,涉及漁業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漁業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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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