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食安辦印發通知,部署2020年(第五批)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工作。通知明確,評價工作分為命名評價和跟蹤評價,其中命名評價針對參加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期滿2年、在自查自評達標基礎上自愿提出評價申請的縣(市、區);跟蹤評價針對部分已經獲得“江蘇省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命名的地區以食品安全指數評價方式進行。命名評價按照縣級提出評議申請、市級層面初評推薦、省級層面綜合評議的程序進行,省食安委辦公室將組織省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第三方機構、專家、媒體等組成省級創建綜合評議小組,對市級層面初評推薦情況進行評議,評議通過的開展現場復核。現場復核主要有深度訪談、資料查驗、現場核查、暗訪檢查、現場檢查、輿情檢索、評價性抽檢、滿意度調查等方面。通過復核,評估創建地區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落實情況、創建工作組織實施情況、落實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情況以及評估創建地區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是否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綜合評議合格的,依程序由省食安委命名。目前,全省前四批共有63個縣(市、區)獲得 “江蘇省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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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