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惡意搶注“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的違法行為,4月23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海市涉嫌違法的相關商標申請人及商標代理機構予以處罰。
經查,7家商標申請人申請注冊“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的行為,侵害了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違反了《商標法》和《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4家商標代理機構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上述商標申請侵害他人在先權利的情況下,仍接受申請人的委托,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九支隊負責人表示,“李文亮”同志是疫情期間戰斗在一線不幸犧牲的烈士,“火神山”“雷神山”兩家醫院于今年1月27日注冊成為事業單位,其本身擁有對字號的在先權利。
國家知識產權局3月3日對首批63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火神山”“雷神山”“鐘南山”等惡意商標注冊申請,依法作出了駁回決定。同日,上海市知識產權局對上海市4家代理申請“火神山”“雷神山”商標的代理機構依法進行了約談,要求代理機構撤回相關商標申請。
鑒于當事人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期間實施上述行為,均應予以從重處罰。此外,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代理機構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也將受到相應處罰。
據介紹,在案件查辦過程中,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堅持行政處罰與教育引導相結合,對涉案企業加強法制教育。涉案企業均表示已充分認識到惡意搶注涉疫商標行為的違法性及社會危害性,并主動公開致歉,簽署了《規范經營承諾書》,承諾誠實守信,依法規范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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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