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社會發布《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要求廣東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
《指引》自1月28日起正式對社會發布,要求廣東所有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該《指引》內容共十六條,強調抓好“五必”:食材進貨“必查”,從業人員“必檢”,清潔消毒“必做”,人員聚集“必控”,操作規范“必行”。
《指引》明確,各餐飲服務單位禁止經營、貯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制品;不得采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對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證索票工作,確保肉類來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強對豬肉“兩證一報告”的查驗,嚴禁采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制品。
針對餐飲從業人員,《指引》要求,所有在崗員工應配戴口罩上崗,且按規定及時更換口罩。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每天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必要時每餐前檢查),做好記錄和建檔工作,發現有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癥狀、呼吸道感染的在崗員工,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時就診,在醫院確診為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崗。
《指引》強調,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有條件的餐飲服務經營單位配備相應的測溫器具,對消費者進行發熱癥狀檢測、提醒,如在就餐場所發現消費者有發熱、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應積極勸離現場并提醒其及時到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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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曉瑩 李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