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在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四樓注冊大廳,家住上海的徐先生領到了和美國朋友一起投資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這也是《外商投資法》實施后,上海頒出的首張中國自然人出資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執照。
據介紹,徐先生在上海生活多年,一直從事企業管理咨詢行業,熟悉國內市場并擁有投資實力,而他的美國朋友正好擁有先進的企業管理理念,兩人一拍即合,想投資成立一家屬于自己的管理咨詢公司來服務外企客戶,但一直苦于法律法規不允許。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資法》明確了中國自然人可以作為境內投資人投資外商投資企業,終于可以讓徐先生如愿以償。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局長陳學軍表示,上海外商投資企業的新設數量保持了年均7%至8%的增長,截至2019年底,上海累計已有外資企業9.1萬多家,注冊資本超過6400億美元。《外商投資法》實施將提升上海的營商環境,為境外企業提供更多便利。目前全市已完成調整和優化,完善了“一網通辦”,未來能夠發揮更好的作用,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外商投資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記者了解到,除了徐先生感受到的變化,《外商投資法》的實施還會給市場帶來5個變化。
一是企業類型中不再有“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新法實施后,為了更好地體現內外資一致原則,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將適用《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類型只區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不再有“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概念。
二是中國自然人可以投資外商投資企業。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自然人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熱情也與日俱增。新法明確了中國自然人作為中方投資者的合格主體身份,為充分釋放民間投資熱情、促進市場活力創造了有利條件。
三是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從逐案審批(備案)制到信息報告制。新法在備案制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企業辦事手續,強調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外商投資企業新設變更,無需再通過商務部門審批備案,直接通過中國上海“一網通辦”平臺在線提交初始報告、變更報告,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線提交年度報告,實現了市場監管、商務、外匯年報的“多報合一”,從而進一步簡化流程,方便辦事。
四是董事會不再是企業最高權力機關。新法實施后,外商投資企業最高權力機關將與內資企業保持一致,改為“股東會”。這樣更有利于突出有限責任公司“資合”與“人合”相統一的法律屬性,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當然,這種變化也會為中外雙方合作帶來新挑戰,存量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要早作準備。
五是企業將有5年過渡期。考慮到企業實際情況,《外商投資法》為企業預留了5年過渡期。5年過渡期內,對于存量外商投資企業來說,其組織形式、組織機構等與《公司法》強制性規定不一致的,國家鼓勵其辦理變更手續,不會強制其變更。5年過渡期后未作改變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不予辦理該企業其他登記事項的變更或備案手續,市場監管總局也將會同有關部門公示違反過渡期要求的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