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稅降費的重大決策部署,更好地服務高質量發展,近日,省市場監管局在全國范圍內率先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機關事業單位收費監管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圍繞依法監管、層級監管、協同監管、全程監管、有效監管的原則,采取政策提醒、約談告誡、督促自查、專項督查、重點檢查、責令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等監管方式,加強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收費實施監管。
《方案》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重點查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違規收費行為,主要包括以下11類:一是未經有權機關批準設立收費項目或者制定、調整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的;二是未按照批準的收費主體、對象、標準、范圍、期限、方式、頻次等收費的;三是收費項目被取消、暫停或者撤銷后繼續收費的;四是只收費不服務或者降低服務標準的;五是違反規定強行服務、強制收費或者以保證金、押金、贊助、捐贈等形式變相收費的;六是未經批準委托收費的;七是未按照規定進行收費公示或者年度報告的;八是不執行收費減免或者其他優惠政策收費的;九是將法定職責范圍內的非收費事項交由其他組織承擔并收取費用的;十是強制、變相強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培訓、研討、考核、評比等活動,加入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組織,并收取費用的;十一是違反行政事業收費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方案》強調,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著力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聯絡協調、加強能力建設、加強長效監管四個方面下功夫,建立完善各項保障措施,全面提升我省行政事業收費監管質量,推進我省行政事業收費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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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