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傳一些城市擬恢復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引起廣泛關注。一些環境容量較大的城市是否可以恢復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1月28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于城市的環境質量有明顯的影響,將導致PM2.5濃度的快速上升,特別是在城市的建筑區和核心區,還是倡議盡量不放或者少放煙花爆竹。
日前,一條題為《多地解禁:重慶昆明溫州福州長沙春節可燃放煙花爆竹》的短視頻在網上傳播。對此,有城市回應稱,所謂“解禁”系謠言;有的表示,“煙花爆竹燃放全面解禁”系網友誤讀;有的城市公布了燃放品種規格和限放區域……也就是說,“多地解禁”之說并不準確,但也不排除個別城市可能放松“禁放令”,有的還給出了“為就地過年營造氛圍”之類的理由。
無論是放松“禁放令”,還是恢復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坦率地說都不是明智選擇,最好還是堅持“禁放”。原因之一,過去實施的“禁放令”已經取得了明顯效果,不僅春節期間空氣質量改善,而且以往燃放引發的相關問題也在減少。一旦恢復燃放,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空氣污染、安全事故等問題有可能重現,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在給節日添亂。
據悉,2020年除夕夜,全國337個城市PM2.5最大小時平均濃度較2019年初期下降了11.5%,較前三年平均下降了28.1%。近年來,各個城市為了“藍天保衛戰”付出不少代價,在治理效果不斷顯現的時候,不應該再影響空氣質量。何況,污染空氣只是問題之一,實際上燃放爆竹帶來的致傷、致死案例不少,燃放所制造的垃圾,也會對城市環境衛生造成破壞。
如果恢復春節燃放煙花爆竹,也不利于文明新風的培養和形成。不可否認,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也是很多人小時候的共同回憶。在工業污染少、文化娛樂單調的時代,燃放煙花爆竹對于營造春節氛圍確實起到重要作用。如今,治理工業污染難度大成本高,而且文化娛樂方式豐富多彩,未必非要燃放煙花爆竹,應該因時而變采用更為文明環保的過節方式。
過去實施的“禁放令”,已讓很多人遠離燃放煙花爆竹,逐漸形成了文明的習慣。許多人已經意識到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安全等方面的威脅,從而選擇網絡、電視、電子爆竹等綠色的娛樂方式。從培養文明新風的角度來說,只能堅持“禁放”,不能有絲毫退步。這樣一來,更多人才會在思想、習慣上淡化對煙花爆竹的興趣,想出創新的方式過年。
在疫情沒有解除的情況下,更不宜恢復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員聚集,不利于疫情防控。今年春節之所以倡議就地過年,就是因為新冠病毒在冬季容易傳播,春節期間人員容易流動聚集。既然為了疫情防控倡議大家選擇就地過年,那么就不該任性一時耽誤防疫大局。每個城市、每個市民都應該從防疫角度出發,自覺反對燃放煙花爆竹。
在“多地解禁”消息傳播以及被否認的同時,一些城市或地區則進一步從嚴“禁放”。比如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堆燃旺火的決定》,對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堆燃旺火進行了嚴格規定。北京市順義區最近明確,在全部行政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這樣的決策安排,值得其他地方認真借鑒推廣。 (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