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豫征公告〔2021〕50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順河街道椿樹居民委員會六組。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0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豫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10個工作日,自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
特此公告。
聯系人:程麗,聯系電話:0527—84465117。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宿豫征公告〔2021〕51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新莊鎮新莊社區居民委員會陳莊組。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0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豫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10個工作日,自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
特此公告。
聯系人:程麗,聯系電話:0527—84465117。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宿豫征公告〔2021〕5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為交通運輸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曹集鄉道方村村集體;來龍鎮高圩村村集體,嶺西村村集體,陵園村村集體、汪南組,盛湖村村集體、西一組、中八組、中三組、中四組。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0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豫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10個工作日,自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
特此公告。
聯系人:程麗,聯系電話:0527—84465117。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宿豫征公告〔2021〕53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新莊鎮陳墩村村集體、南城組。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0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豫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10個工作日,自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
特此公告。
聯系人:程麗,聯系電話:0527—84465117。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