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教育局 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市各功能區相關職能部門,市直各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教育收費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招生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收費公示平臺,主動接受監督
各地教育、發改部門建立健全教育收費公示平臺,一是梳理、匯總當地所有學校(包括幼兒園,下同)收費項目和標準,通過網站、報紙、學校宣傳欄等形式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從2022年起,《宿遷市中考招生報名指南》將公布每所學校學費標準、收費依據,讓學生及家長“選滿意校、交明白費”。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應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核定工作,并將核定后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上報市教育局財務處。
二、加強收費政策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收費政策培訓工作,一是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學校校長、財務人員教育收費政策培訓活動,解讀相關政策、指導收費流程、通報查處案例,培養學校樹立嚴守“底線”意識;二是督促學校加強對負責招生的工作人員進行收費政策培訓,提高業務水平,統一收費政策宣傳口徑和收費流程,消除輿情風險。
三、重點關注民辦學校,指導合規收費
民辦學校要嚴格落實各項教育收費政策。一是嚴格執行省統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行為規范;公辦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政府核定收費標準;營利性民辦學校要根據成本和市場需求情況科學合理制定收費標準,主動接受教育、發改和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二是堅決杜絕學校以考試分數、生源區域、學生類型、學位緊張等理由超標準收費。三是做好招生收費政策宣傳和事先告知工作,不得存在誤導、欺騙等行為。四是與學生及家長簽訂的收費協議,要明確收費項目及標準、退費方案等事項。
四、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規范收費行為
各縣區教育、發改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收費管理政策,穩控輿情風險,對日常管理中發現的違法收費問題,及時移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教育收費日常監管,建立健全收費舉報投訴機制,嚴厲查處違法收費行為,肅清教育亂收費行為。
請各縣區相關部門、市直各學校認真貫徹落實。
宿遷市教育局
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