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同意宿城區部分街道辦事處駐地遷移的批復
宿城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部分行政區劃變更的請示(宿區政〔2020〕65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河濱街道辦事處駐地由半窯居委會境內遷移至藥材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善達路1號。
二、同意將古城街道辦事處駐地由新苑居委會境內遷移至項王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微山湖路66號。
三、同意將黃河街道辦事處駐地由梨園居委會境內遷移至九鼎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浦東路229號。
街道辦事處駐地遷移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你區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國務院“約法三章”和省政府有關要求實施駐地遷移,認真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做好應急處置,確保社會穩定,精心組織駐地遷移的實施工作,并及時報告工作完成情況
宿遷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1日
總共: 1頁
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