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同意洋北鎮(運河宿遷港產業園)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批復
宿城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于洋北鎮(運河宿遷港產業園)總體規劃(局部調整)的請示》(宿區政﹝2019﹞7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洋北鎮(運河宿遷港產業園)總體規劃(2013-2030年)(局部調整)》(以下簡稱《規劃》)。
二、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土地利用結構布局調整方案,規劃核心區建設用地規模由原19.21平方公里調整到18.78平方公里以內。
三、原則同意古黃河沿線的用地調整;同意將臨港路北側、七里大道東側工業用地和物流倉儲用地調整為居住用地;同意在揚帆大道以東增加工業用地,并完善相關設施配套;同意《規劃》提出的交通系統優化方案。
四、你區要按照調整后的規劃方案,加快調整地塊及周邊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與研究,明確地塊開發強度及設施配套建設要求,提升國土空間品質,科學指導港區規劃建設。
五、你區要認真組織規劃實施,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的銜接,規范規劃實施管理,確保實現規劃目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予以執行,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擅自更改;確需調整的,應按法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特此批復。
宿遷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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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