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今年年底前,擬分批將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
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
職業資格退出目錄安排
(水平評價類76項)
1、退出目錄的時間安排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14項職業資格(涉及29個職業)擬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
其他部門(單位)組織實施的66項職業資格(涉及156個職業)擬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
與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關的職業(工種)擬依法調整為準入類職業資格。
2、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2017年9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向社會公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包括140項職業資格。這140項職業資格包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準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明確了國家職業資格范圍、實施機構和設定依據,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目錄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3、職業資格取消≠取消相應職業和職業標準
推動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不是取消相應職業和職業標準,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評價,而是由資格評價改為技能等級認定,改變了評價發證主體和管理服務方式,主要實行“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政府主要做好開發職業標準等公共服務,對評價主體進行監管和服務工作。
4、為何減少取消職業資格許可
職業資格制度對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素質、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集中表現為考試太亂、證書太濫:有的部門、地方和機構隨意設置職業資格,名目繁多、重復交叉;有些機構和個人以職業資格為名隨意舉辦考試、培訓、認證活動,亂收費、濫發證,甚至假冒權威機關名義組織所謂職業資格考試并頒發證書;一些機構擅自承辦境外職業資格的考試發證活動,高額收費等,社會對此反應強烈。
5、退出目錄前已發放的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還有效嗎?
繼續有效,可作為持證者職業能力水平的證明。
6、已經考完試了,還能拿到證書嗎?
對已發布鑒定考試公告或已受理鑒定考試報名的,可以根據考生意愿,繼續做好鑒定考試工作,或者退回有關費用。
對已組織完成鑒定考試的,要做好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等工作。
對按技能人才職業資格證書培養計劃招生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或企業招收的企業新型學徒,要支持其執行培養培訓計劃,保證政策不斷線,幫助學生(學員)畢結業時能夠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務微信、工人日報客戶端、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