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做好殘疾人就業和殘疾人服務機構紓困解難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緩解疫情對殘疾人生產生活造成的困難,穩定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服務機構正常運轉,改善殘疾人基本服務,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做好殘疾人就業和殘疾人服務機構紓困解難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殘疾人穩崗就業行動
(一)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1.對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企業補貼獎勵政策不受年限限制。(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本條及以下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負責,不再列出)
2.自2020年1月起,對提供殘疾人輔助性就業項目和服務的企業或機構按照殘疾人取得勞動報酬總額的1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
(二)發放創業就業補貼
3.殘疾人自主創業,在享受勞動就業保障部門相關政策基礎上,按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自主創業補貼(含盲人按摩機構),所需資金從省補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和地方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統籌列支。每個殘疾人創業者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復申請。(責任單位:市殘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4.符合條件的畢業學年殘疾畢業生,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按規定給予每人1500元求職創業補貼,求職創業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鼓勵殘疾人申報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享受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開發適合殘疾人身體條件的公益性崗位,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后的重度殘疾人,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后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市財政局)
(三)優化創業就業服務
7.落實殘疾人常住地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制度,外市在宿已經就業和創業的殘疾人與本地殘疾人一樣納入就業援助范圍,享受各級殘聯提供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職業評估等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免費提供就業服務和援助,主動幫助失業殘疾人做好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責任單位:市殘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8.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創業扶貧基地和輔助性就業生產的農副產品納入消費扶貧產品目錄,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9.殘疾人參加輔助性就業勞動所得報酬不計入家庭收入。(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
二、開展殘疾人服務機構減負行動
(四)減免機構房屋租金
10.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產的殘疾人服務機構,自2020年2月起,減免征收3個月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2020年1月1日前已開業、2020年繼續經營的盲人按摩機構及“殘疾人之家”,給予每個經營場所房租補貼6000元,補貼資金從省補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和地方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統籌列支。(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
(五)補貼經營成本
11.機構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施階段性緩繳費用,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在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予以補繳。各地根據實際,可安排資金給予適度補貼。對2020年1月1日前已開業、2020年繼續經營的盲人按摩機構及“殘疾人之家”,每個經營場所給予臨時補貼2000元,補貼資金從省補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和地方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統籌列支。(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供電公司、市殘聯)
(六)減征社會保險費
12.2020年2月至6月,減半征收殘疾人服務機構(不含機關事業單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服務機構減半征收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個人繳費部分不實行減征。對于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殘疾人服務機構,在享受減免政策后,本年度內繳費仍有困難的,可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截至2020年底。對企業性質的參保殘疾人服務機構,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按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三、開展殘疾人政策保障行動
(七)調整殘疾兒童基本康復項目資金使用限制條件
13.對符合康復救助標準的殘疾兒童,在2020年2月至12月期間接受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康復服務的,機構內康復訓練規定完成時間,由原來不少于9個月(每月22天)調整為不少于5個月(每月22天)。創新兒童康復服務模式,將線上康復訓練指導納入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方式。對仍在提供服務的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根據其服務情況及時撥付項目資金。(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
(八)落實輔助性就業補助政策
14.對疫情期間暫停運營的“殘疾人之家”中原參加輔助性就業符合條件的持證殘疾人,按照220元/人/月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為3個月。(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
15.對原接受服務的,因疫情影響不能正常到“殘疾人之家”的重度殘疾人和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開展居家托養服務,補貼按照日間照料服務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
(九)保障“兩項補貼”正常發放
16.對疫情期間申請殘疾評定無法及時實施而未取得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可在申請殘疾鑒定后向鄉鎮(街道)“兩項補貼”一門受理窗口報備,待殘疾人證辦理成功后,符合條件的,“兩項補貼”申請時間可從報備時間起算。(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
四、開展殘疾人協調幫扶行動
(十)抓實機構復工復產復學
17.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申請復學復訓,具備醫療資質的按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求執行,具備教育資質的按當地教育部門要求執行。暫未取得醫療或教育資質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以及托養機構、“殘疾人之家”、盲人按摩機構,由殘聯協調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按要求執行。殘疾人服務機構名單由當地殘聯會同相關部門確定。(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殘聯)
(十一)加強部門協同
18.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殘疾人這一特殊困難群體的實際問題,加強走訪探視和必要幫助。同時,要強化部門協作聯動,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因地制宜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著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線。(責任單位:市各相關部門)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