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房屋賠償標準是什么?賠償如何計算?
2025年01月23日09:30 來源:房天下
在房產糾紛中延期交付房屋賠償標準是什么,這是當下房產糾紛的常見問題,實際上司法實踐中在討論這些事情時要考慮到延期交付房屋賠償標準和延期交房損失賠償如何計算的問題。下面小編為您詳細講解延期交付房屋賠償的法律知識。
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延期交付房屋賠償標準如下:
(一)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二)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三)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根據以上關于延期交付房屋賠償標準是什么的問題,購房者可以依據合同要求開發商按銀行貸款利息支付違約金;若認為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開發商延期交房帶來的損失,則可以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
二、延期交房損失賠償如何計算,根據《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給購房者造成租房費用增加的,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向開發商主張賠償實際損失。
綜上所述,常見的情況是,需要等房子做好了后再交房,往往開發商會跟購房者約定好交房時間,并且簽訂交房合同,因開發商延期交樓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不在少數,然而購房者往往處于劣勢一方,小編認為在向開發商主張交房未果時,也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讓自身損失盡量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