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需要資料都有哪些?
2023年03月02日09:32 來源:房天下
很多人認為進行房產的交易,就是當事人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但其實除了這點外,還需要當事人簽訂書面的合同,同時辦理登記備案,而只有在完成了手續之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這個過程中就需要提供一定的資料,那到底房產交易需要資料有哪些呢?
一、需要公證嗎?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只要滿足雙方主體適格、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以及不違反國家法律及社會公共利益即被認為是有效的。而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那些必須通過公證機構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只有公證后方能發生效力,否則無效。而不需要公證就能生效的法律行為,通過公證過后,具有更強的力,但并不代表著公證賦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便是屬于這種類型。因此,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證影響,但公證過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房產交易需要資料都有哪些
根據相關規定,申請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件及復印件;委托人代辦的,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件和;
2、賣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復印件;
3、出賣共有房屋,賣方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意見;
4、房屋買賣合同文本;當事人可以請公證機關代為草擬;
5、單位購買私房的,買方應當提交房屋管理部門批準的批準文件;
6、公證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房屋藍圖、房屋管理部門對房屋的估價報告等。
從上述闡述我們可以知道,房屋買賣合同并不必然需要公證,但是如果公證了則其證據效力更強。此外,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時需要提供相應地一些材料,這些要求可能會隨著各地公證機構的不同規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