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在進行房地產轉讓的時候,也是有一定的步驟要求,那大家知道房地產轉讓的步驟包括哪些嗎?而在轉讓房地產的過程中是否需要辦理公證呢?
一、房地產轉讓的步驟包括哪些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二、房地產轉讓需要辦理公證嗎
需要公證。當事人申請辦理公證,應攜帶房產轉讓合同,填寫房產轉讓合同公證申請表,并向公證機關提供有關材料。轉讓方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轉讓方為個人的,提供個人件,如居民身份證、護照等;
(二)轉讓方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
(三)人代為辦理房產轉讓合同公證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供,其他代理人須提供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四)市房地產權管理處核發的(房地產證);
(五)全民所有制法人組織轉讓房產的,提供該法人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轉讓房產的批準文件;“三資”企業和“內聯”企業法人轉讓房產的,提供載有董事會一致同意轉讓房產的書面決議(會議記錄);
(六)公證機關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房地產轉讓時是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使用權一起轉讓,可是轉讓雙方并不見得知道房地產轉讓的步驟有哪些,更加不清楚房地產轉讓需要辦理公證嗎,最好問問專業的意見,即使是不辦理公證也可以請律師幫忙擬定一份適合您雙方的轉讓合同,盡量避免今后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