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登記簿的內容應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屋權利狀況以及其他狀況部分,涉及房屋編號、房屋坐落、所在建筑物總層數、建筑面積、規劃用途、房屋結構等信息。
1、房屋總層數與所在層數
1)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以上計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內層高在2.20m以上的,計算自然層數。房屋總層數為房屋地上層數與地下層數之和。
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
2)所在層次是指本權屬單元的房屋在該幢樓房中德第幾層。地下層次以負數表示。
2、房屋建筑結構
房屋建筑結構是指根據房屋的梁、柱、墻等主要承重構件的建筑材料劃分類別,具體分類標準為:
1) 鋼結構——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材料建造的,包括懸索結構。
2) 鋼、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鋼筋混凝土建造的。
3) 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殼結構、大模板現澆結構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筑物。
4) 混合結構——承重的主要構件使用鋼筋混凝土和磚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鋼筋混凝土制成,以磚墻為承重墻,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的,柱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
5) 磚木結構——承重的主要構件是用磚、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磚墻、木柱建造的。
6) 其他結構——凡不屬于上述結構的房屋都歸此類。如竹結構、磚拱結構、窯洞等。
3、房屋建筑面積
房屋建筑面積系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房屋的建筑面積 = 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 + 房屋的共有建筑。
4、房屋預測建筑面積
預測面積是指在商品房期房(有預售銷售證的合法銷售項目)銷售中,根據國家規定,由房地產主管機構認定具有測繪資質的房屋測量機構,主要依據施工圖紙、國家測量規范對尚未施工或正在施工的房屋面積進行一個預先測量計算的行為,它是開發商進行合法銷售的面積依據。
5、房屋實測建筑面積
實測面積是指商品房竣工驗收后,工程規劃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合格,開發商依據國家規定委托具有測繪資質的房屋房屋測繪機構參考圖紙、預測數據及國家測繪規范之規定對樓宇進行的實地勘測、繪圖、計算而得出的面積。這是業主辦理產權證、結算物業費及相關費用的最終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