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了審議并公開征求意見。社會公眾可以直接登錄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提出意見,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西城區前門西大街1號,郵編:100805。信封上請注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9年8月3日。
據悉,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修改、增加的主要內容包括:對征地情形及補償標準進行了進一步完善。明確只有因公共利益需要才可以征地,有關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進一步限定征地范圍。增加規定區片綜合地價“至少每五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增加對因征收農村村民住宅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的內容。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條件、程序以及入市辦法的制定等作出規定。增加相應規定健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民主決策程序。規定要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規定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明確已經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不再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
此外,將有關條款中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修改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基本農田”修改為“永久基本農田”,“行政處分”修改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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