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前,我國城鄉差距很大,城鎮化發展緩慢,城鄉處于分割狀態。改革開放后,戶籍束縛逐漸松綁,城鎮化開始加速,城鄉之間勞動力、土地、資金等要素市場界限被打破,帶動城鄉差距大幅度縮小,一些地區率先實現了城鄉一體化。黨的十八大以來,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穩步推進,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城鄉結構進一步優化。
城鄉發展差距逐漸縮小。要素在城鄉之間的自由流動,不僅有力促進了城鎮經濟的發展,也有效擴展了農村居民的收入來源,減輕了農村和農業的人口壓力。同時,隨著我國整體經濟實力的增強,“三農”投入力度逐漸加大,以工促農、以城帶鄉機制逐步形成。2018年末農村公路里程達404萬公里,是1978年的6.9倍,全國行政村通寬帶比例達到98%。2008年以來,城鄉居民收入之比持續縮小,2018年為2.69,比2007年縮小0.46。
城鎮化水平顯著提高。改革開放前,我國絕大部分人口居住在農村,城鎮化進程緩慢。1949年,我國城鎮人口僅為5765萬人,城鎮化率為10.64%,1978年也只有17.92%,近30年的時間內僅提高7.28個百分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進程明顯加快。1978—2018年,城鎮常住人口從1.7億人增加到8.3億人,城鎮化率從17.92%提升到59.58%,提高41.66個百分點;城市數量從193個增加到672個,建制鎮數量從2176個增加到21297個。黨的十八大以來,戶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地,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速。2012—2018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由35.33%提高到43.37%,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的差距由17.24個百分點縮小到16.21個百分點,縮小1.03個百分點。
以城市群為主體的城鎮發展格局初步形成。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我國城鎮布局結構不斷優化,集聚效應明顯增強,形成了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長江中游、中原、哈長、北部灣等城市群,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部分城市群已經具備強大的國際經濟影響力。城市群內部大城市對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輻射帶動作用逐步增強,城市間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加速一體化,產業分工效率持續提高,人才流動、公共服務、生態保護、環境質量等多方面合作機制不斷完善,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空間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