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護駱馬湖 宿遷徐州首次開展區域協同立法
2022年08月07日08:25 來源:宿遷市廣播電視總臺
7月29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同步批準了《宿遷市駱馬湖水環境保護條例》和《徐州市駱馬湖水環境保護條例》,這是江蘇省第一個生態環保領域的立法協作項目,也是淮海經濟區城市間首次開展的緊密型協同立法。
此次獲批的《條例》以駱馬湖水環境管理機制為抓手,涵蓋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水環境監管和區域協作四個方面內容,措施具體、協同性強,為宿遷徐州兩地加強協作打造了合體、管用的法規制度框架。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處處長賈小龍介紹:“《條例》的制定,有利于加強兩市政府、部門之間以及與駱馬湖流域管理機構的協調聯系,解決跨區域水污染糾紛調處、汛期水污染防治,跨區域生態補償、突發事件應對等重大問題,優化市際范圍和市域范圍的水環境保護聯合執法。”
作為宿遷和徐州共同的飲用水源地、水源涵養區和蓄滯洪水控制區,長期以來,駱馬湖因管理層級多、管理事項多,在水環境保護方面迫切需要宿遷徐州兩地協同制定地方法規加以規范。早在2020年,宿遷、徐州已經就駱馬湖水環境保護協同立法工作達成共識,并分別制定出臺駱馬湖水環境保護條例。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處處長賈小龍介紹:“《條例》的出臺,將有效破解駱馬湖水環境保護尺度寬嚴不一、協同力度不足等問題,保障依法治理的一致性、協調性,真正構建起‘共飲一湖水,共抓大保護’的格局,對于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修復河湖生態環境、防治區域性水污染具有重要意義。”
協同立法是推動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方式。此次宿遷、徐州、開展協同立法,形成主要制度一致、措施高度協同的雙文本,同步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表決,同步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為協同解決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提供了法治樣本。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處處長賈小龍說:“在法治層面提升駱馬湖水環境保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為跨行政區域的流域協同保護提供制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