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宿遷市召開1+X新聞發布會,宿遷市醫保局在會上就《關于醫保基金監督工作情況和典型案例》詳細情況向社會進行新聞發布。
2019年宿遷全市醫保系統以“基金監管年”活動為抓手,強力推進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處理機構926家,處罰處理2762.38萬元,國家省移交案件辦結率100%。
2019年,宿遷市醫保局聯合宿遷市財政局出臺了《宿遷市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對于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進行舉報的將給予獎勵。
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1)第一檔,對舉報查實欺詐騙保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按照查實金額的5%給予獎勵。
第二檔,對舉報查實欺詐騙保金額在5—15萬元的,按照查實金額的4%給予獎勵。
第三檔,對舉報查實欺詐騙保金額在15萬元以上的,按照查實金額的3%給予獎勵。
(2)各檔次獎勵額度低于上一檔次最高獎勵額度的,按上一檔次最高獎勵額度執行。
(3)舉報人為定點醫藥機構內部人員、原內部人員或競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并提供可靠線索的提高獎勵比例1%。舉報欺詐騙保行業不涉及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但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的,給予200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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