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粉塵,而且容易造成環境污染、帶來安全隱患。從12月15號起,宿遷市區部分地區將施行“禁燃令”,這些現象將不復存在。
7日下午,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領導小組工作人員對轄區零售門店進行一一排查,在市區馬陵河一零售門店,店主稱因為房租到期,已經將剩余貨物全部運送到老家宿豫區大興鎮。
店主徐作信:小兒子用小轎車就拖一車來。煙花就放在家里巷子里。
按照煙花爆竹不得在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倉庫以外儲存的規定。工作人員立即與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大興派出所取得聯系。轄區民警立即出警,最終在大興鎮區徐作信家的過道里發現了大量煙花爆竹。
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大興派出所教導員郭超:我們現場進行檢查,經過清點一共30多件。按照相關的規定,我們對這批煙花爆竹進行暫時扣押,對當事人將(進行)行政處罰。
在加大安全檢查的同時,工作人員還在市區部分路段向過往的市民發放宣傳資料,講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倡導市民積極響應號召,摒棄陋習。此外,工作人員還深入城區、小區、商鋪等場所進行宣傳,以進一步擴大宣傳面,將禁燃知識普及到位。
市民胡女士:煙花爆竹這一塊應該禁止放,放對環境污染有害處,盡量不放就不放。
宿城區城管局幸福大隊副大隊長吳良杰:對我們幸福轄區1000多戶商鋪分發了宣傳彩頁,并簽訂了承諾書。下一步我們將聯合幸福街道和居委會。對我們轄區44個小區,1000多個單元進行張貼宣傳板,讓每個市民都能知道燃爆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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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