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了解什么是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它是用于城鎮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中轉、處理所發生而向相關單位和個人收取的費用。
宿遷市城管局副局長馮德斌:“廣大市民和社會組織在日常的生產生活中都會產生一定數量的生活垃圾,那么生活垃圾哪里去呢?我們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經過征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出臺了生活垃圾收費這樣一個政策。”
宿遷市制定的《宿遷市市區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管理辦法》將于11月1日起施行,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
收費辦法是:
對宿遷市區城鎮范圍內的居民住戶(含暫住戶)的征收工作,按照每戶每月4元代收;市區城鎮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由按該單位參加社保在職人數,按每人每月4元的標準向單位代收;對寄宿制學校按寄宿學生數每人每月2元的標準向學校征收;對農貿市場及其他專業市場,按市場攤位征收;對商場(超市)、餐飲行業、娛樂場所、個體工商戶等,按營業面積征收;對賓館、醫療單位、旅社、招待所、桑拿、休閑中心等,按床位數征收;對營運車輛,按車輛數征收。
那么,問題來了。
市民周毅:“我聽說垃圾處理費是以后由物業來收取的,我感覺這樣是不合理的。”
小區物業公司經理董先生:“我們物業費包含垃圾清運費,每平方4毛錢左右,垃圾處理費這一塊不屬于我們收取。”
《辦法》規定不同類型主體由市稅務部門、供水企業、所在地政府組織分別代征:如使用自來水的住戶,委托城市供水企業代征。
宿遷市城管局環衛處處長左曉莉:“有的人家有2~3套房子,這樣他們如果在物業里交垃圾處理費勢必造成不公平,他們沒產生垃圾,還要在物業里收,所以我們現在采取在水費里代征,就是你用水超過三噸以上才收垃圾處理費。”
可既然大家伙已經繳納了垃圾清運費,為什么還要收垃圾處理費呢?
宿遷市城管局環衛處處長左曉莉:“實際上那塊是物業對他小區內進行保潔,然后將垃圾送到中轉站是這一部分費用,我們在市發改物價部門合在了小區物業費里的,我們垃圾處理費是行政事業性收費,它是從中轉站到垃圾處理廠。”
市民徐健春:“你這4塊錢價格的依據是什么?處理是處理哪些項目?”
宿遷市城管局環衛處處長左曉莉:“18年這塊總支出是1.6億,每戶我們應收14,但是因為宿遷這塊執行最低標準,4塊錢是從住戶里收,10塊錢是由政府補貼。”
目前,全省絕大部分城市收費標準都在每戶每月4-6元,沭陽、泗洪也是按每戶每月4元的標準征收。
市民周蘇銀:“過去為什么沒有收?現在要收垃圾處理費了呢?”
原來早在2000年,我省就開始全面推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為進一步降低收費成本,提高繳費的便捷性,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市政府從2018年就安排部署出臺新的垃圾處理費管理辦法。
這筆錢用在哪呢?
京宿環境運營管理部工作人員陸壯:“目前京宿公司運營的中轉站是13個,平常垃圾量應該是在五六十噸,垃圾的轉運費用是每噸60多塊錢。”
光大環保運行部經理張敬利:“我們整個宿遷城區還有鄉鎮每年的垃圾量應該是在45萬噸,全部到咱們光大電廠進行處理,除了正常的發包物資投放,還有設備折舊、還有人力投入,一年大概在5000萬,由我們政府承擔。”
眾人拾柴火焰高,這筆錢將專項用于市區城鎮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包括分類垃圾桶等垃圾投設施的配置,垃圾中轉站的建設運營,環衛車輛采購和運營等方面。
宿遷市城管局副局長馮德斌:“通過收取少量的費用,能夠使我們廣大市民養成良好的,健康文明的生活習慣,使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和終端的處理,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證,使我們的生活質量更加提高,市區的生態文明環境將有大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