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靜的深夜,你的身邊,是否常有刺耳的煙花爆竹聲響徹空寂?清晨起床,你是否常見小區遍地煙花殘屑?不過從12月15號開始,以上這些現象將在市區部分范圍徹底消除。
絢爛的色彩、優美的圖案,煙花燃放,總能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在咱們宿遷,逢年過節、家逢喜事,燃放煙花爆竹是必選項。然而,燃放的人心情是表達了,可真的受市民歡迎嗎?
“對環境也造成影響,因為有很大的煙,還有一個小區環境衛生也是一方面,因為炸到處地上都是的,第三就是響聲太大,對人家里有小小孩的,還有老年人的,突然放下來,對人家造成一種影響。”市民 管軒 說道。
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危害卻遠不只是擾民。
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至2018年,宿遷市因煙花爆竹燃放發生的財物損壞事故74起,因煙花爆竹燃放擾民報警的警情237起,公安機關查處涉及非法燃放、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案件147起。
“這些事故的發生不僅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也與建設高水平、高質量的文明城市格格不入,市民對于控制煙花爆竹燃放,減少噪聲污染、提高空氣質量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市城管局黨組成員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楊文杰 說道。
在此情況下,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法》等法律法規,今年10月9號,宿遷市正式出臺《宿遷市市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并將于12月15號正式施行。
《辦法》以政府規范性文件,首次明確了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禁止燃放地點和時間,并引入信用手段對失信行為實施懲戒。
《辦法》規定市區通湖大道、環湖大道、學成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圍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除了剛才所說的合圍區域以外,在高鐵商務區、車站、學校、醫療機構等周邊范圍,禁止任何時段進行燃放。此外,還有另外一種情形,就是剛才我說的禁燃區域和禁燃地點之外的其他區域,在中高考、國家公祭日、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以及每日的二十二時至次日六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城管局政策法規處科員 夏周全 說道。
但是為了尊重傳統、尊重習俗,辦法也規定,農歷的除夕至正月初五期間可以燃放。
“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辦法》,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消除安全隱患,遏制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各類事故,努力實現禁燃區域、地點和時段內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市城管局黨組成員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楊文杰 說道。
《辦法》施行后,廣大市民如果一旦發現有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廣大市民可以通過“110”或者“12345”等途徑進行舉報。任何組織和個人在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活動中有失信行為的,將納入信用管理范疇,并按照相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